近日,宁夏继2008年拟上调普通高校学费标准未果后再次召开了价格听证会。听证方案中提出学费平均涨幅62.2%、最高涨幅86.7%的拟调标准,让多数听证代表感到幅度过大(2月22日《中国青年报》)。
学费平均涨幅62.2%、最高涨幅86.7%,平均涨幅过半,最高涨幅快达到一倍,这样的涨幅必定会让更多的学生家长支付不起学费,让更多的学生上不起大学。宁夏属经济欠发达地区,2012年宁夏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9831元,居全国第25位,农民人均纯收入6180元,居全国第24位,如按调整方案中的生均学费5059元计算,占比分别是25.5%和81.9%。如果是农村子弟读大学,学费就要占去家庭纯收入的大头。尽管此次调整方案提出,对经济困难学生中5%至10%的特困生进行减免学费,但至少还有90%的贫困学生就会与学费减免的优惠政策无缘,而鉴于他们的经济条件,面对高昂的学费,可能只有选择失学了。
2007年教育部曾规定,“十一五”期间,包括高等学校在内的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除特别规定外,一律稳定在2006年秋季水平,其学费、住宿费都不能调整。但是去年以来,新一轮的高校学费涨价开始出现,福建、山东、湖北、贵州、天津、广西6个省区市上调了高校学费,宁夏也有望成为第7个上调的地区。
各地高校纷纷上调学费,打出的理由无非是高校培养成本近年来大幅上升。培养成本上升,相应调高学费也是理所当然,但教育属于公益事业,国家出台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高等学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具体比例必须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群众承受能力调整到位。”也就是说,高等教育成本主要应由政府承担。
宁夏四高校的拟调标准如此之高,而且只对贫困学生中5%至10%的特困生进行减免学费,更像是象征性的优惠政策,显然没有考虑到群众的承受能力。去年以来被教育部“压制”了多年的高校不让涨学费的要求终于放松下来,这自然带来了涨学费的回应。当然,多年来的压制,学费一直保持在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上,一旦“解禁”,各地高校出现反弹,也属正常。
只是学费上涨也需要多顾及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涨学费也需要循序渐进,不可一次陡涨。而且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能对贫困学生予以更多的照顾,还要完善相关监督机制,让学生家长交的每一分血汗钱,都能用到给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上去,而不能让一些高校,借涨学费之机,中饱私囊。
暴涨学费,高校给的理由也说是为了投入到学校基础设施、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教学仪器等方面,这也是为了给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教育,但就算提高了教育质量,却不能做到普惠教育,也偏离了教育本义。不能让高昂的学费变成学生无力承受之重,更不能变成一道让贫困学生迈不过去的门槛。戴先任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