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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安乐死:家长是仁慈还是残忍

2014年02月16日08:35    来源:广州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儿童安乐死:家长是仁慈还是残忍

资料图片。

  新闻背景

  比利时是实施安乐死的“急先锋”,早在2002年已经把成人安乐死合法化。2月13日,比利时议会通过的新法案将安乐死的范围扩大至18岁以下儿童,这在全球还是首例。

  18岁以下儿童难分清生死

  赵海建:我个人是支持安乐死的做法,因为人在垂死之际会遭受巨大的、难以忍受的痛苦,如果能让他们接受安乐死,这将是非常人道的做法。但是我对儿童也有资格接受安乐死的做法感到有些困惑,毕竟18岁以下儿童可能还不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

  李明波:我赞同你的看法,18岁以下的儿童可能还不清楚什么是生,什么是死。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能自主申请安乐死吗?

  赵海建:比利时议会新通过的这项法案规定,儿童在病情得不到好转、病痛难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己或家长的申请被实施安乐死。但问题是父母能代替未成年子女选择死亡吗?

  李明波:是的,我担心有些父母可能从经济层面考虑,残忍而轻易得放弃对患儿的治疗。这和杀婴又有什么区别?

  王希怡:这也是很多人担心的。加拿大魁北克的一个4岁小女孩早些时候曾向比利时国王发送了一份名为“不要签署法案”的视频信息,她介绍自己是一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孩,要靠治疗才能够活下去。

  仅四国安乐死合法

  李明波:安乐死本身就是争议非常大,儿童的安乐死争议就更大了。目前国际上已立法允许执行安乐死的国家还很少,只有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瑞士四个国家。美国的俄勒冈州、华盛顿州和蒙大拿州等少数几个州也在法律层面是允许安乐死的。

  王希怡:很多人一提到安乐死,就误以为这些国家每天都有人接受安乐死。但实际上在荷兰、比利时这些允许安乐死的国家,安乐死的申请和执行是一件非常复杂、严谨和繁琐的事情。大家没必要一提到安乐死就匆忙反对。

  李明波:从民调看比利时国内还是有7成以上的人支持儿童安乐死的决定,他们认为家长的放弃是对患儿的仁慈。

  王希怡:比利时很多支持者经常举的一个假设是,如果一个新出生没几天的婴儿就患有重病而且疼痛难忍,难道他需要在痛苦中苦苦等待18年才能有资格选择安乐死吗?

  赵海建:但我的困惑是,一旦安乐死合法化,人们可能更轻易得选择放弃生命,尽管可能还有一线的治疗机会。

  “安乐死”无统一定义

  王希怡:目前国际医学界和司法界对“安乐死”无统一的定义,不过在操作层面,主要可分为主动安乐死(主动为病人结束生命,例如注射药物方式)和被动安乐死(例如除去病人的维生系统或让病人停止服药),使其自然死亡。

  赵海建:那看来家属拔掉危重病人呼吸管的做法,也应该属于安乐死的范畴。

  李明波:确实。一些国家没有对安乐死立法,不代表安乐死在这些国家不存在。如果能以法律手段规范安乐死,更能避免安乐死的某些弊端。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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