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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位专家撰文探讨:如何规范高校学术委员会【6】

2013年10月31日14:39    来源:科学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六位专家撰文探讨:如何规范高校学术委员会

警惕“难以履行”的地带

■唐安国

目前,学术委员会最关键的问题是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按照教育部《规程》,学术委员会拥有执行、审议、决策等多方面的任务。但是,学术委员会委员与所承担的责任并不相匹配。一些学术委员会一年仅开1~2次会议或一学期开1次会议,作为学校最高的学术机构,只开1~2次会议显然是不够的。而如今,即便学术委员会被赋予重要的职责,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陷入难以履行的困境。

何以说难以履行?

首先,学术委员会的委员属于兼职性质,本身有繁重的本职工作。目前这种状况很难改变。《规程》的本意是希望学术委员会做得更加规范,但是,如何支持这个机构,保障机构的运行?现在还强调得不够。教育部在赋予学术委员会权力之时,既要有制度规程,还要有人员支持。譬如,意见中“说不低于15人”,但万人以上的高校一般需要30人以上,同时可以成立两级学术委员会,学院层面设分学术委员会,学校层面设总的学术委员会,如今不少高校都如此开展,这也减轻了学术委员会成员精力不足的矛盾。类似这样的举动,还要不断探索。

其次,学术委员会委员该怎么发挥作用,他们又被赋予了哪些权力,尚无明确的说法。第七条学术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应当经公开、公正的推荐、遴选和民主选举等程序,充分反映基层学术组织和广大教师的意见。可是,怎样选举,是在教授层面推选,还是在副教授层面推选,由谁来推荐,说法还不明确。事实上,目前高校学术委员会大多不是由选举产生的,而采用的是遴选,拟定一个候选名单交由党委决定,最后由校长聘任,征求候选人意见参加。这种做法离真正的选举还是有一定的距离,是选举就要有候选人、有投票,在我印象中,以及近年硕士论文中反映的情况,高校少有为学术委员会委员选拔投票的行为。

问题不单单如此,走民主程序是一个相对麻烦的过程,许多大学教师,尤其是年轻教师对学术委员会的选举并不感兴趣。因为大学里始终有一种“领导说了算”的氛围。不少教师仍会忌于行政权力强于学术权力,认为学术委员会不过是校长的附属机构、参谋班子,因此改变教师观念也是一个方面。

建立民主、科学的学术委员会,重要的一点在于大学本身的重视。要真正体现教授治学,必须让教师明白权力的范围。第九条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享有以下权利:了解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信息等,并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咨询要求;学术委员会各项决议表决权;对学术委员会工作的建议和监督权。作为一名学术委员会委员,他应该要有知情、参与、表决、监督的权力。

比较高层次的教学、科研活动,比较敏感的高校话题(如职称评定)在制定条例时要更加细化。如今的制度是党委作出最后的确定,但事实上,确定的前提必须是经学术委员会同意,方得以在党委会上讨论。必须明确规定,哪些事情学术委员会与校长发生分歧,要以学术委员会为准,哪些可由校长决定。在条例的范围内,行政不能凌驾于学术之上,切忌出现在学术委员会否定之后,到另一个场合又提出来讨论的情况。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记者温才妃采访整理)

(责编:实习生 杜煜天、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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