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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中学制定谈恋爱标准 手拉手即视为早恋

2013年10月31日07:53    来源:福建日报-海峡导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厦门一中学制定谈恋爱标准 手拉手即视为早恋

厦门一中学制定界定谈恋爱标准 手拉手即视为早恋

  “除上课之外的课间活动……只要出现一男一女在校园内的各角落、操场、教室及走廊两人在一起或在校园内手拉手或超过手拉手的举动均视为谈恋爱。”

  昨天,一份名为《厦门市翔安第一中学关于如何界定男女生谈恋爱的征求意见稿》在网上被大量转载,《意见稿》制定出8种将被界定为“学生在谈恋爱”的标准。

  网友大呼“亮瞎了”,并认为这8条标准“很奇葩”,但校方表示,“这还只是在征求意见阶段”。

  学生:这些界定标准太过绝对

  在这份《意见稿》开头,学校认为根据规定中学生不能谈恋爱,但“这个问题已经束缚着学校的管理者和直接管理的年段长、班主任、科任、生管老师的工作,现在面对日趋猖獗的男、女关系,都显得无从下手”,所以学校要制定8条标准以界定学生是否在谈恋爱。

  昨日凌晨,当这份《意见稿》首次出现在翔安一中贴吧里时,就“惊呆”了不少小伙伴,有学生调侃,“老师估计想把我们打回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男生跟男生玩、女生跟女生玩的社会。”还有学生“建议学校把男女分开上课”。

  昨天中午,《意见稿》被贴到微博后,又有大批网友大呼“亮瞎了”,并认为这8条标准“各种奇葩”。

  其中,名为“杰锐君Jerry”的网友留言:“‘日趋猖獗’,我实在怀疑用这个词的人的心理是否健全,心态是否健康。学校是教育人的地方,偏偏它却是在逃避教育的责任。情窦初开的时候就应该是恋爱的季节,堵不如疏,反人性的东西现在还这么多吗?《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以后是科幻片了!”

  随后,导报记者联系到翔安一中学生,该生认为,在学校里男女生谈恋爱的情况确实普遍存在,“老师制定这种标准可能也是无可奈何,但这样的界定标准太过绝对”。

(责编:欧兴荣、赵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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