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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女危害小?
清华教授言论惹争议 今表示暂不回应
昨天下午1点,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易延友在微博上说了句“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一时引起轩然大波。截至今天上午10时30分,该条微博的评论数量已达到72893条。针对网民的批评,易延友教授在今天上午给本报记者回短信表示:“暂不回应。”
易延友是在李某某的新任辩护律师遭到舆论批评的大背景下发表上述言论的。最近几天,先是李某某的新律师说要做无罪辩护,后是有人放出该案受害人系陪酒女的风声。在李某某的辩护律师遭到网民批评之时,易延友教授在微博上发帖称:“替李天一的辩护律师说几句:1、无罪辩护是他的权利。引述海淀检察官的说法:让人做无罪辩护天塌不下来。2、未成年人受特殊保护,律师发声明要求大家遵守法律并无不当。3、强调被害人为陪酒女并不是说陪酒女就可以强奸,而是说陪酒女同意性行为的可能性更大;另外,即便是强奸,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
随后,在遭受网民批评后,易延友又发了一条微博,表示:“关于最后一句,修正如下: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
易延友的这一观点遭到李承鹏等众多微博大V的批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在微博上表示,易延友教授是民主和法治的坚定推进者,但他这观点确实有问题,依其观点可以推出:强奸新妓女比强奸老妓女危害大。
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三平认为,妇女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性权利,任何人都不能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既使受害人是卖淫女,但她在案发时不愿意和被告人发生性关系,被告人也不能用强,否则就是强奸。至于易延友所说的强奸良家妇女与强奸陪酒女在危害性大小上的区别,赵三平律师认为,危害结果是一样的。就像杀一个90岁的老人和杀一个18岁的年轻人,危害结果不以受害人的年龄和职业的不同而不同。
“有人之所以放出受害人是陪酒女的风声,无外乎是想给受害人贴上性工作者的标签,让大家认为受害人在性方面比较随意,从而误导大家认为受害人是自愿的。”赵三平律师认为,这种做法已经侵犯了受害人的名誉权,受害人有权追究相关方的侵权责任。(记者杨昌平)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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