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刊登了我省暨市征兵宣传动员大会的消息,不少高校学子、学生家长致电本报968111,咨询今年春秋季征兵的有关详细内容。
记者从市征兵办了解到,针对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入伍有不少优惠政策,其中有高校毕业生入伍有望直接提干、保送军校、入伍学费补偿,退役后报考公务员录用加分等。
在校生入伍 国家补偿学费
1.国家拟补偿在校生学费,或代为偿还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后复学的,国家也将资助学费(最高限额为每年6000元)。
2.可参加军校招生考核(仅限于专科大一,本科大一、大二在校生)。
3.退役两年内,可回校复学复读,复学时可优先选择专业。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农村基层服务项目选拔、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4.退役士兵专升本,只需参加公共课考试,专业课程免试;实行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录取。
毕业生入伍有望保送军校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各种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大学本科毕业生(含本一、二及毕业学年入伍的)、研究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直接提干。
2.大学本科毕业生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可保送军校,专科毕业生可参加全军组织的本科招生考试。
3.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4.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年6000元)。
退役后,考公务员有优待
士兵退伍后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的,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者聘用,参加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加10分;服现役满12年以上的、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士兵,由政府安置工作。
士兵退伍后,还可享受一项政府提供的免费技能培训,从事个体经营可减免3年税费、管理费等费用;享受国家医保、社保等减费缴纳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