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育--人民网
人民网>>教育>>滚动新闻

2013年新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13年05月13日14:53        手机看新闻

为做好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自治区2013年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自治区2013年高考继续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模式:“高考统考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地方和学校考试(考查)”,即:2013年高考统考成绩仍然作为划定各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和录取时投档的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地方和学校考试(考查)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

(责编:实习生李卫、林露)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