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15】--教育--人民网
人民网>>教育>>滚动新闻

2013年新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15】

2013年05月13日14:53        手机看新闻

九、高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业招生

75、报考区外高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业的“三校生”(普通、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在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报名。

76、报考区内高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业的“三校生”,单列招生计划、单独组织报名、单独组织命题考试、单独组织录取。考试科目为三科:语文、数学、英语(民语言考生考汉语),均采用网上评卷的试卷模式,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命题专家组单独命题、网上评卷。考生入学前不进行体检,由招生院校在考生入学后统一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录取工作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录取时间与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同时进行。

所列第75、76条考生不能兼报。

(责编:实习生李卫、林露)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