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4月18日电 (记者 马海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仅是国家教育发展的战略性任务,也是受到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中国教育部18日表示,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以促进这一难题的解决。
在对全国3000多个县级单位的30多万所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距进行模拟运算,并在312个县开展试点研究后,教育部于去年印发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各地陆续拉开了评估工作序幕。
《暂行办法》中对“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给出的定位是“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据介绍,目前共有24个省份出台了本地区均衡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各地通过加强督导评估,在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行县域内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保障弱势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农村薄弱学校改造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督导评估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即县级自评、地市复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更强调科学性、开放性和公众参与性。如被检县在学生课业负担、择校、乱收费等方面存在问题的,视问题严重程度,采取限期整改、暂缓认定、一票否决等方式予以处理;对一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县予以一票否决。
教育部督导办主任何秀超表示,此次督导评估体系的最大创新就是将公众满意度作为评估认定的重要参考,意在引入公众参与机制,使评估结果能得到当地群众认可,也使公众更了解身边的每一所学校。公众满意度调查由省级督导评估组织开展或委托专业调查机构进行。
由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动态变化的,为更好地体现“以评促建”的原则,教育部将建立监测、复查和奖惩制度。对认定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后发现两年出现滑坡的,指出问题,要求整改;对连续三年出现滑坡的县,撤销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称号。
教育部还将建立督导问责机制,把各地政府履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纳入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不断促进各地加大对相关工作的重视程度,切实保障经费投入,均衡配置资源,提高教育质量。督导评估认定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在全国通报。(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