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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欲全面建立教师交流轮岗制 以市县为单位

2013年04月17日20: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中新网杭州4月17日电 (记者 夏毅 实习生 谢盼盼)17日,第五届长三角教育协作会议在浙江杭州召开,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向记者表示,目前浙江省计划在该省中小学,以市县为单位,全面建立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浙江省正在调查和征求意见,教师轮岗已经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一定会实现。”

  教师轮岗制,是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区域内的教师有计划地进行组织,在不同学校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交流任教,通过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合理有序流动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种制度设计。

  刘希平认为,教育质量根本在于教师质量,学校办学水平根本在于教师水平。全面建立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可以有效促进教师间的交流,对于学校和教师的发展都有帮助。

  记者了解到,教育部曾在2012年12月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该意见中指出,要建立城乡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制度。

  目前,在浙江宁波的慈溪市,已经建立并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轮岗制度,规定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的在编教师均纳入轮岗范围。

  “在一些反对声及质疑声中,改革常常显得很孤独、很无奈,甚至很另类。”刘希平认为,如今改革在不断地推进和深化,但改革还需要不断披荆斩棘,向前推进。

  2011年7月,在教育部的支持下,浙江省点燃了全国中小学教师培训制度改革的第一把火,一套充分体现教师自主选择性和培训机构开放竞争性的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在省内全面铺开。

  据了解,浙江对于教师的培训力度不断加大,已先后实施了农村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骨干教师培训,前者培训了21万名教师,后者培训3.9万名教师。

  目前,浙江的教师可以通过网络在平台上选择培训项目,各地则按照相当于教师基础工资的3%和学校事业费的10%提取经费,资助教师参加培训,该制度较好地调动了中小学教师参加培训的积极性。2012年时,浙江有87%的公办中小学教师参与了选课,实际参加专业发展培训的教师达到37.65万名。(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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