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
按照《“2011协同创新中心”评审认定暂行管理办法》程序要求,2012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专家认定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通过专家认定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进行公示(认定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13年4月11日至4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教育部监察局及“2011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反映人保密。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监察局、“2011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100816。
教育部监察局:电话:66096240;传真:66097634;电子邮箱:fangyi2008@moe.edu.cn 。
“2011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6096821;传真:66096821;电子邮箱:2011jh@moe.edu.cn 。
“2011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1日
附件:
2012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公示名单
序号 |
中 心 名 称 |
主 要 协 同 单 位 |
类别 |
1 |
量子物质科学协同创新中心 |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科院物理所等 |
前沿 |
2 |
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
南京大学、中国南海研究院、海军指挥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四川大学、中国社科院边疆史地中心、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等 |
文化 |
3 |
宇航科学与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
哈尔滨工业大学、中航科技集团等 |
行业 |
4 |
先进航空发动机协同创新中心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航工业集团等 |
行业 |
5 |
生物治疗协同创新中心 |
四川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南开大学等 |
前沿 |
6 |
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 |
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工业大学、河南省农科院等 |
区域 |
7 |
轨道交通安全协同创新中心 |
北京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中南大学等 |
行业 |
8 |
天津化学化工协同创新中心 |
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等 |
前沿 |
9 |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
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等 |
文化 |
10 |
有色金属先进结构材料与制造协同创新中心 |
中南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铝业公司、中国商飞公司等 |
行业 |
11 |
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 |
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大学、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浙江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浙江医学科学院、药物制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 |
区域 |
12 |
苏州纳米科技协同创新中心 |
苏州大学、苏州工业园区等 |
区域 |
13 |
江苏先进生物与化学制造协同创新中心 |
南京工业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南京邮电大学、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等 |
区域 |
14 |
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前沿协同创新中心 |
中国科技大学、南京大学、中科院上海技物所、中科院半导体所、国防科技大学等 |
前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