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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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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真加分与假加分
(一)真加分
1.什么是真加分?在本书快速入门篇,笔者介绍了加分投档和加分的区别。但是在现实中,有一些专家、学者以及专业人士仍将“加分投档”简称为“加分”,难道就没有一点点理由及依据吗?客观地说,依据还是有一点的。据笔者对招生章程的研究,全国有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是可以将加分投档中的“投档”二字去掉简化成“加分”的。到这里,可能有些考生及家长就会不明白了:前面您说将“加分投档”简化成“加分”是不对的,现在又说可以,这岂不是自相矛盾吗?其实不然,这一点也不矛盾,笔者详细介绍后,大家很快就清楚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投档时,依据的是考生的招投总分。(即将考生的高考成绩加上加分或减去降分。对于这个投档分数,有些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将其称为高考成绩和加分,有的称为实考分和加分,还有的称为高考总分和附加分,甚至有些高校在招生章程中所称的高考总分就包含了政策性照顾分,等等。而湖北省、四川省等将其统一定义为特征成绩——考生的高考总分和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这种混乱的称呼让考生和家长难于理解与把握。笔者认为,称其为“招投总分”比较好。)至于高校在调档或提档后,在什么前提条件下确定考生的专业,这就是教育部明文赋予高校的招生自主权了。如何确定?有些高校继续采用招投总分(高考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下同),即在已执行政策性照顾分值(已加分投档或降分投档)的基础上,在确定考生的专业时再次认可政策性照顾分值,即按“招投总分”或者说按“高考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来确定考生的专业及录取,并且在本校向社会发布的招生章程中对此有明确规定。如大学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规定:“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的规定,凡加分考生我校将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录取。”此时,才可以将加分投档中的“投档”二字去掉,简化成“加分”。可是,为了防止混淆、便于区别,笔者将此“加分”定义为“真加分”。才是“真加分”。有这样规定的高校当然就是真加分的高校了。
2.真加分的三种情况。
(1) 从真加分受优惠的考生人员范围上来分,根据教育部有关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规定,有8类考生可以享受不超过20分的加分投档的照顾,如加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行规定(土政策),那就更多了。请看在今年招生章程中的如下规定:招生章程解读:凡是符合教育部加分投档的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分投档规定的考生,只要第一志愿报考了。举例来说,某位浙江考生的理科高考成绩总分为490分,可政策性照顾加20分投档,其招投总分为510分;另一位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为515分,没有政策性照顾加分,其招投总分仍为515分。如果这二位考生第一志愿都报考了被录取了,不能优先的就被退档了。当然非第一志愿也可,但成效就大打折扣了。
② 如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的如下规定:该校的再如在今年招生章程中的如下规定等等也大体上如此。这种情况是不会太多的。
③ 如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有如下规定:这种情况同样是不会太多的。
(2)如在今年招生章程中的规定招生章程解读:凡是符合教育部加分投档的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分投档规定的考生,只要第一志愿报考了。举例来说,某位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为560分,可政策性照顾加20分投档,其招投总分为580分;另一位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为580分,没有政策性照顾加分,其招投总分仍为580分。如果这二位考生第一志愿都报考了的就被退档了。当然非第一志愿也可,但成效就大打折扣了。再如今年招生章程中的规定,这种情况当然也是不会太多的。
(3)如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有如下规定,再如在今年的招生章程中有如下规定:还如在今年招生章程中的规定:等等,都是在专业录取时。这是真加分的最主要部分,即绝大多数真加分的高校都属于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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