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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引導高校增設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專業

2024年04月19日10:33 | 來源:人民網-教育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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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4月19日電 (記者孫競)近日,教育部印發《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實施本科專業目錄年度更新發布機制。教育部每年更新《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高校本科招生專業按照更新公布的《專業目錄》執行。

《通知》指出,高校應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區域發展急需和自身辦學定位、辦學條件等,提前謀劃增設專業。高校增設、更名專業類,或調整專業類下設專業,原則上由教育部高等學校相關專業(類)教學指導委員會提出調整方案,並廣泛征求意見,教育部高等學校專業設置與教學指導委員會進行審議。高校申請增設專業(不含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原則上應列入學校學科專業發展規劃,提前1年進行預申報。

高校撤銷專業,須在校內征求意見、公示,按程序報教育部備案。連續五年停止招生且無在校學生的專業,原則上應予撤銷。高校根據專業內涵發展要求,可調整專業名稱。其中,調整為目錄內專業(除國家控制布點專業外),按增設該專業的備案程序辦理﹔調整為國家控制布點專業或目錄外新專業,按審批程序辦理。該專業備案或審批通過后,原專業由高校按撤銷專業處理,已獲相關成果等由新設專業繼承。

《通知》強調,把好專業質量關。高校應對擬增設專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調研、論証,突出高校辦學特色,優化師資隊伍和教學資源配置,提出科學的人才培養方案,保障專業設置質量,建強專業設置評議專家組織,落實專業建設質量年度報告制度,主動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通知》要求,各地加強省級統籌和指導。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立足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綜合應用政策指導、資源配置、資金安排等措施,引導高校增設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專業、區域發展急需緊缺專業,建設特色優勢專業群,淘汰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和學校辦學定位的專業。

(責編:郝孟佳、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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