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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應成為防治校園欺凌的關鍵主體

李芳
2023年05月16日08:42 |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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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學校應成為防治校園欺凌的關鍵主體

伴隨著2016年、2017年有關校園欺凌一系列制度文件的出台,我國防治校園欺凌開啟了法治思維模式,其嚴肅性、權威性得到極大提升。但施行至今,事后懲治在發揮積極作用的同時,也暴露出一定缺陷:對欺凌者的懲治往往難以起到觸及靈魂的常態化教育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隱匿性欺凌的發生。“安全”是安寧狀態的持續性穩定,而非秩序紊亂后的復歸。因此即便是最有效、最嚴厲的事后制裁,對安全感的增量都是較為有限的。在重視以事實制裁為主要功能的事后懲戒的同時,必須加強事前干預。從這個角度而言,防治校園欺凌應進一步發揮學校的關鍵主體作用。

面向人人與個別輔導相結合

在育人理念上,學校應由隻關注智育的競爭性教學轉向合作式、支持式育人。建設包容、合作、互助的班級文化、校園文化,全面關注學生積極心理品質、人際交往能力等培養,教會學生和而不同、包容互助、和諧發展。

在教師培訓上,應將防治校園欺凌納入教師校本培訓內容,使教師在思想上高度重視,增強校園欺凌防治意願,提升處理欺凌事件的能力。

在教育教學上,各科教師應從生命教育、心理健康、道德教育、法治教育等多個角度滲透反欺凌意識,通過校本課程、班隊會活動、校外實踐等多渠道面向全體學生開展反欺凌教育,從知、情、意、行各層面教會學生尊重生命、與人為善、自我保護。關注行為粗暴、存在感強的易施暴學生群體,通過心理咨詢、角色扮演等方式,引導他們換位思考,調整思考與行為方式。

探索早識別、早預警精准干預機制

目前,校園欺凌出現多種新情形,如:施暴群體除了傳統的“小霸王”拳腳相向,還存在情緒問題兒童對同學發起無征兆、無差別攻擊,班干部利用教師信任“公權私用”弄臟其他學生作業本、誣陷調皮搗蛋學生等隱匿性凌辱行為。面對多樣化的校園欺凌情形,需建立反欺凌早識別、精准干預機制,教師及時發現隱藏在學生玩鬧之中的攀比、孤立、小團體等行為,並分類研判,深究每一種欺凌行為背后的心理動機、行為邏輯,對症下藥。

應針對不同類型校園欺凌的分類施策、精准干預,關鍵在於透過現象看本質,抓住欺凌苗頭,從學生心理發展的角度以愛育愛。教師應從學生的欺凌苗頭中敏銳洞察學生心理成長的短板,反思自身教育教學的問題,尋找家庭教育的不足。對不同家庭背景的學生應一視同仁,通過言傳身教在日常教學、班級文化建設中引導學生樹立人人平等、互助互愛的思想。

構建家校“零欺凌”責任共同體

家校協同防治欺凌必須由學校唱主角,學校作為發起人,建立家校“零欺凌”責任共同體機制。

家長“反欺凌”輔導常態化。要重點闡述校園欺凌對施暴者與被欺者具有雙向危害並嚴重影響班級文化,讓家長明白以暴制暴、惡意辱罵等行為是孩子不良心理狀態的表現,改變部分家長“隻要自己孩子不受氣寧可賠醫藥費”等錯誤思想。定期對重點群體家長家訪,全面了解易施暴者與易被欺者的生長環境、家庭情況、父母教育理念等,與家長交換意見,讓家長成為欺凌苗頭早發現、早教育第一人。

家校校園欺凌共治制度化。可在現有家長委員會的基礎上吸收重點群體的家長,成立校園欺凌防治小組,家長以合適的方式主動參與到欺凌隱患因素排查、欺凌沖突事件調解、學生心理疏導、欺凌行為與動機分析等工作中來,以增強欺凌事件處理的公正和有效。

(作者:李芳,系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教育與社會發展研究院副研究員)

(責編:郝孟佳、孫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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