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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教法治大課堂  共同育人齊擔當(教育名家筆談)

朱永新
2023年04月03日09:01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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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永新(左三)在基層開展教育調研。資料圖片

  朱永新(右一)在基層開展教育調研。資料圖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以下簡稱《家教法》)已頒布實施一年多了。該法是中國教育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教育適應現代信息社會發展,與時俱進的表現之一。《家教法》把家庭教育從“家事”上升為“國事”,充分彰顯了家庭教育的重要價值,明確了家庭教育的責任、國家支持家庭教育的責任和家庭、學校、社會等協同育人的責任,對於中國教育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三歲看大,七歲看老” 

  監護人是第一任老師

  在人類歷史長河中,家庭出現之后在相當長時期是教育的“主場”,父母等在孩子教育方面一直扮演最重要角色,在相當長歷史時期,隻有少數孩子有機會到專門的教育機構中受教。

  與家庭教育相比,學校教育更專業化,有系統的教育大綱、教科書、班級授課制、受過專業訓練的教師,具備天然的優勢,所以教育權隨著現代學校制度的興起和確立,逐步從家庭向學校轉移、讓渡。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孩子出生后到接受學校教育之前恰恰是身心發展最為關鍵的階段。腦科學研究表明,0-7歲即學前階段,是人的大腦發育最快、建立突觸聯系最密集的時期,其認知風格、個性特征、行為習慣等在此階段初步建立並影響終生,正所謂“三歲看大,七歲看老”。

  鑒於此,《家教法》明確提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樹立家庭是第一個課堂、父母是第一任老師的責任意識,承擔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用正確思想、方法和行為教育未成年人養成良好思想、品行和習慣﹔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員,應當協助和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實施家庭教育。

  此外,《家教法》還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依法委托他人代為照護未成年人的,應當與被委托人、未成年人保持聯系,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學習、生活情況和心理狀況,與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責任。

  家教是生活教育人格教育

  追求潛移默化的育人效果

  對家庭教育的任務與原則,《家教法》進行了深入、充分論述,提出要遵循家庭教育特點,貫徹科學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同時,要結合實際情況採取靈活多樣的措施。《家教法》滲透科學精神,要求充分尊重家庭教育規律,將家庭教育定位為生活教育和人格教育,通過豐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家庭生活,通過潛移默化的形式達到“潤物細無聲”的效果。《家教法》強調因地制宜,鼓勵根據具體環境、條件與孩子年齡和心理特點,採取靈活多樣的方法,達到“不教之教”效果。

  此外,《家教法》還就家庭教育的任務與原則其他方面進行了規范。

  《家教法》要求尊重未成年人身心發展規律和個體差異。孩子的成長是有階段性、規律性和個體差異性的。一些父母或者超越孩子的發展階段揠苗助長,或者一直把孩子當作長不大的兒童哄著教養,或者習慣於用“鄰居家的孩子”來攀比、要求自己的孩子,甚至把自己沒有實現的夢想強加給孩子,這些都是違反了孩子身心發展的規律和個體差異性的表現。

  《家教法》要求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保護未成年人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未成年人同樣渴望平等和尊重。父母不能夠把自己凌駕於孩子之上,要學會聽取孩子的意見,家庭事務盡可能多和孩子協商,共同決策,共同遵守家庭規則。要學會保護孩子的隱私權,保障其合法權益。須知,被尊重的孩子才會尊重別人,才會有更健康的人格。

  《家教法》要求做到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緊密結合、協調一致。家庭教育是與學校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的“島鏈”,其成效自然離不開三方通力合作。《家教法》第十九條明確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與中小學校、幼兒園、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社區密切配合,積極參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導和實踐活動,共同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所以,家長要積極參與學校教育,了解其在校情況,通報其在家情況。有條件的父母,還可以為學校提供教育資源,做學校的志願者。

  促進孩子身心健康

  培育大德、公德和私德

  家庭教育的內容是什麼?家長應該把重點放在哪裡?對此,《家教法》作出明確回答。具體來說,包括以下方面。

  在塑造精神品德方面。《家教法》強調要教育未成年人樹立維護國家統一的觀念,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培養家國情懷。同時,要培養他們崇德向善、尊老愛幼、熱愛家庭、勤儉節約、團結互助、誠信友愛、遵紀守法,培養其良好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意識和法治意識。

  在促進身心健康方面。《家教法》要求保証未成年人營養均衡、科學運動、睡眠充足、身心愉悅,引導其養成良好生活習慣和行為習慣﹔關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導其珍愛生命,對其進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網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詐騙等方面的安全知識教育,幫助其掌握安全知識和技能,增強其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

  在培養成才觀念和勞動觀念方面。《家教法》要求引導未成年人培養廣泛興趣愛好、健康審美追求和良好學習習慣,增強科學探索精神、創新意識和能力﹔引導未成年人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獨立生活能力,養成吃苦耐勞的優秀品格和熱愛勞動的良好習慣。

  這些內容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家庭教育中的具體細化和落實,強調了大德、公德和私德的培育,身心健康與習慣養成,體現了家庭教育較之學校教育的特點。

  基於科學教育理念

  規定實踐操作方法

  育人雖無定式,但有規律可循,《家教法》基於現代教育科學理念和規律,提出了具體的實踐操作方法。

  親自養育、共同參與。親子養育,加強親子陪伴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要義。《家教法》提醒監護人尤其是父母,他們是孩子成長的首要責任人,陪伴其度過短暫的童年是他們的重要使命。即使有隔代撫養,父母責任也不能由祖輩承擔或者替代。同時,教育是父母共同責任,兩者都不可缺位。在“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家庭,教育的責任主要由母親承擔,父親教育往往缺位,不利於孩子成長。《家教法》明確提出,要發揮父母共同作用。其中第二十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離異的,應當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責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絕或者怠於履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阻礙另一方實施家庭教育。也就是說,即使是分居和離異家庭,父母雙方也要嚴格履行教育子女的義務。

  相機而教、潛移默化。教育家陶行知說:“是好生活就是好教育,是壞生活就是壞教育﹔是認真的生活就是認真的教育,是馬虎的生活就是馬虎的教育……”在家庭中,到處是教育的資源和契機。父母親應該抓住這些,用生活本身來教育和影響孩子。《家教法》第二十二條對健康合理的家庭生活提出了要求,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學習、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學習負擔,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最好的教育是在潛移默化中實現的,盡可能不要用灌輸方法,更不能訴諸家庭暴力。在家庭教育中,教育孩子的過程,其實也是孩子模仿父母行為的過程。孩子往往復制了父母的行為特征,因此父母要說得對,更要做得好,成為好榜樣。

  嚴慈相濟、尊重差異。愛是教育的底色和前提,但愛是有原則的、智慧的,否則溺愛會讓孩子“消化不良”,嚴苛則讓孩子不堪忍受。在家庭教育中,家長要理性把握,做到寬緊適度。世界上沒有兩片相同的樹葉,更沒有兩個完全相同的孩子。教育的目標不是用同一個標准把本來具有無限可能性的孩子變成相同的人、單向度的人,而是讓每個孩子成為真正的自己。《家教法》要求家長尊重孩子的差異性,挖掘孩子的潛能,根據孩子的年齡特點、性別特征和個性差異進行有針對性的教育。

  平等交流、相互促進。作為具有獨立人格的兒童,或者處於叛逆期的青少年,對命令式、教訓式、懲罰式等教育方式有天然抵觸,而平等基礎上的交流則往往能夠達到更好的教育效果。因此,《家教法》鼓勵以平等交流作為家庭教育主要方式之一,不僅如此,還做出了禁止性規定,比如第二十三條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因性別、身體狀況、智力等歧視未成年人,不得實施家庭暴力,不得脅迫、引誘、教唆、縱容、利用未成年人從事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的活動。教育孩子的過程同時也是家長學習提高的過程。意大利教育家瑪麗亞·蒙台梭利曾指出:兒童是成人之父。她強調,兒童身上保存著人類一些最珍貴的品質,比如好奇好問、純潔天真、無憂無慮、活潑好動、不懼權威等,值得家長去發現和學習。

  實施效果初步呈現

  普及落實任重道遠

  《家教法》實施1年多來,相關部門對家庭教育的重視程度有了明顯提高,社會對於家庭教育資源的需求和積極性也明顯提高。為進一步促進對《家教法》的學習、普及和應用,開拓中國家庭教育新局面,筆者代表中國教育學會家庭教育專業委員會提出如下建議。

  加大《家教法》的學習力度。《家教法》對於進一步夯實家庭教育責任,引導全社會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增進家庭幸福與社會和諧,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說,《家教法》不僅是一部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文本,而且是一部家庭教育知識的普及讀本,值得所有父母和相關人員認真學習。

  加強《家教法》的普及力度。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組織專家編寫《家教法》的解讀宣傳材料,組織廣大家長和相關人員參加《家教法》的普法培訓,提高《家教法》的知曉度,引導廣大父母依法承擔家庭教育的責任,積極參與家校合作共育和服務社區家庭教育,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

  提升《家教法》的執行力度。2022年,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離婚糾紛時,依照《家教法》的相關規定,向當事人發出了該院首份《家庭教育令》,督促其切實負起家庭教育主體責任,糾正其在家庭教育方面的不當行為,要求改正教育方式。法律重在執行。我們相信,越來越多涉及《家教法》的判例將進一步凸顯法律“利劍”的威力,將給更多的父母和有關責任主體以警示。

  夯實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責任。《家教法》明確了國務院和各級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教育機構等各方在家庭教育方面的責任與義務,構成了一個全社會協同育人、合作育人的完善網絡。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家庭教育的特色和優勢,如何發揮好這個優勢,需要我們真正地學好、用好、推廣好這部《家教法》,落實各級政府、各個部門、各個機構的責任,發揮好各自的作用。做好家庭教育任重而道遠,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久久為功。

  (作者朱永新為中國教育學會家庭教育專業委員會理事長)

(責編:郝孟佳、李依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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