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體育教育改革促進青少年全面發展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體育法》),於2023年起正式施行。《體育法》第29條明確提出,國家將體育科目納入初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范圍,建立符合學科特點的考核機制。這是推進體育教育改革,進一步提升健身意識與健身習慣,推進“德智體美勞”五育並舉,為黨和國家培養身強體健優秀人才的重要舉措。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加強青少年體育工作,促進群眾體育和競技體育全面發展,加快建設體育強國。此次修訂施行的《體育法》將體育科目納入初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范圍,充分體現了體育教育在“德智體美勞”中的重要作用,也凸顯了黨和國家對於讓體育在新時代新征程上發揮更大作用的強調與重視。
此次《體育法》修訂施行后,體育教育的考核機制將變得更加專業化、制度化、體系化,更加符合體育學科自身的特點。這樣既能推動體育教育在廣大初中、高中課堂上更好、更科學地實踐,還能激勵青少年積極從事體育鍛煉。將體育科目納入初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范圍,可全面提升青少年的綜合素質,為培養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可用之才打好身體健康基礎。
體育教育是提高廣大青少年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徑,不僅關乎人的生理健康,還關乎心理健康。長跑、游泳等個體性的體育活動,有助於培養堅韌不拔的品質,練就克服困難的決心,形成優異品格﹔足球、籃球等群體性的體育活動更能促進人與人的交流合作,塑造團隊精神。將體育科目納入初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范圍,對於青少年身心發展具有很大的促進作用。
將體育科目納入初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范圍,有助於我們全面推進體育教育改革,推動青少年文化學習和體育鍛煉協調發展,幫助青少年在體育鍛煉中享受樂趣、增強體質、健全人格、錘煉意志,為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貢獻力量。這就要求我們要進行系統規劃,完善廣大青少年從事體育活動的相關配套措施﹔培養一批技能過硬、業務突出的優秀體育教師﹔加強體系建設,統籌開展青少年體育賽事﹔積極宣傳體育文化,促進體育交流,培養青少年體育精神,讓廣大青少年自覺、積極地從事體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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