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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基礎性和戰略性視角 看中國特色科研倫理建設

秦惠民 周湘林
2023年01月03日08:39 |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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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以基礎性和戰略性視角 看中國特色科研倫理建設

【沿著黨的二十大指引的方向·教育筆談】

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基礎性、戰略性支撐。必須堅持科技是第一生產力、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動力,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開辟發展新領域新賽道,不斷塑造發展新動能新優勢。這一重要論斷,對科學研究與技術發展從基礎性、戰略性的高度提出了更高目標與要求。當前,科研發展與技術進步日新月異,不僅傳統科學技術穩步發展,人工智能、大數據算法、5G、AR和VR等新興科學技術更是迅猛突進。科學研究與技術發展在增進人類福祉的同時,也伴隨著諸多倫理問題,如生殖性克隆、基因編輯嬰兒、信息泄露、生態污染、虐待實驗對象、濫用實驗資源等。因此,亟待從基礎性和戰略性高度構建完善的相關制度體系,加強中國特色科研倫理建設,以更好地促進科學研究和技術發展的自立自強。

科研倫理建設是科研向善的必然選擇

科研倫理是指科研人員與合作者、受試者及生態環境之間的倫理規范和行為准則。科研倫理建設的重要性在於,其是開展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等科學技術活動必須遵循的價值理念和行為規范,是促進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健康發展的基礎性重要保障。

其一,科研倫理建設是科學研究與技術發展中的內在要求。科研成果產生的力量與后果是巨大的。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科研成果及其技術開發是推動現代生產力發展的重要因素和力量,也是現代生產力發展和經濟增長的第一要素,現代科學技術的超前性對現代生產力發展具有先導作用。因此,科研在本質上必須求真求實。然而,科學技術也是一把雙刃劍。現代科研成果及其技術產品越來越深入人類生產與生活的方方面面,科學研究與技術發展在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造福人類的同時,如果認識或使用不當,在一定條件下也可能對人類的生存和發展產生不良后果。因此,科學研究必須向善,否則將帶來無法估量的破壞性影響,甚或導致毀滅性災難。科研求真與科研向善並非總是具有一致性,有時會出現偏差,從而影響科學研究與技術發展的正向整體效應。因而必須通過加強科研倫理建設予以調適,使科學研究與技術發展始終運行在對人類有益的軌道上。

其二,科研倫理建設是應對科學研究與技術發展中諸多倫理風險與挑戰的關鍵要素。在科學研究與科技發展過程中,常常伴隨著眾多科研倫理問題,如克隆研究中的生命倫理問題,基因研究中的倫理問題,人與自然環境關系中的生態倫理問題,納米技術等新材料倫理問題,以數字技術、多媒體技術和網絡技術為代表的現代信息技術研究中的倫理問題,核武器、基因武器等軍事倫理問題,轉基因技術等科技成果使用的基本倫理問題,等等。在現實中,有些科研倫理問題是明確的、可預知並可鑒定,而有些科研倫理問題則相對隱性或因存在模糊邊界而難以判斷。科研個體及其共同體有時還會出現明知故犯的情況,從而導致違反科研倫理的不理性行為。因此,在科學研究與科技創新活動中,理性看待和處理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以及人與人之間的關系,需要以正確的思想理念與行為准則,引導和規范科研工作者及其共同體恪守應有的價值觀念、社會責任和具體行為。換言之,需要通過科研倫理制度建設來預防、規避和化解相應的倫理風險與挑戰。

制度建設是規范科研倫理的重要保障

人們常說,好的制度可以讓壞人變好,壞的制度可以讓好人變壞,可見制度對人的影響是巨大的。制度理論的發展已經經歷了從老制度主義、行為主義到新制度主義的歷程。新制度主義探討的核心問題是制度與行為的互動關系。無論是理性選擇新制度主義的“算計路徑”,還是社會學新制度主義的“文化路徑”,抑或歷史新制度主義的“結構路徑”,都在強調制度與行為之間的互動關系。在科研倫理制度建設過程中,相關制度能發揮重要作用,亦體現了制度與科研機構和科研工作者倫理行為之間的互動關系。

在實踐中,一方面,我國科研倫理制度體系仍有待完善。制度體系可以是部門性的、層次性的,也可以是類別性的。新制度主義認為,制度包含規制性制度、規范性制度和文化-認知性制度等要素,這實質上也是一種體系。例如,我國科研誠信建設方面的制度已漸成體系,既有規制性方面的《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科研誠信案件調查處理規則》《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等,也有規范性方面的《學術出版規范——期刊學術不端行為界定(CYT174-2019)》等,同時,這些制度在實踐中也廣為人知並被接受,逐步形成一定的科研誠信文化觀念與氛圍。科研誠信與科研倫理是科研規范的一體兩面,相比較而言,我國科研倫理相關制度還需加強建設、不斷完善。我國已有《科技進步法》等科研倫理相關法律,黨的十八大以來,陸續制定頒布了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生物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近來又印發了《關於加強科技倫理治理的意見》等。黨的二十大報告要求“培育創新文化,弘揚科學家精神,涵養優良學風,營造創新氛圍”。我國在科研倫理建設方面已形成一定的規制性制度,但相關規范性制度還不夠完善,要想切實做到“涵養優良學風”,還需通過加強宣傳教育等手段來使科研倫理價值觀深入人心,形成中國特色科研倫理的文化環境。

另一方面,不科學的教育、科研機構評價機制以及不科學的科研人員評價制度等導致“五唯”現象普遍存在,成為引發科研倫理問題的一個因素。長期以來,我國科研評價制度更多地強調效率,使得“五唯”現象嚴重。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指出,要“改進學科評估,強化人才培養中心地位”“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堅決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唯帽子的頑瘴痼疾”。黨的二十大報告也在完善學校管理和教育評價體系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教育評價如同一個杠杆,對教育發展以及學校辦學具有重要的導向作用。如果學科評估和大學排名等都要看洋帽子、人才稱號帽子,都以規定的項目與固定的期刊刊文作為重要評價標准,勢必導致競爭壓力從評價方到科研機構、學校,再到科研人員層層傳遞甚至遞加,從而成為引發科研倫理問題的風險因素。加強科研倫理建設,亟須改革和完善相關制度,扭轉不科學的評價導向。

全面加強中國特色科研倫理治理

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科研倫理問題並多次強調加強相關制度建設的重要性。總書記強調指出,“科技是發展的利器,也可能成為風險的源頭。要前瞻研判科技發展帶來的規則沖突、社會風險、倫理挑戰,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倫理審查規則及監管框架”“要把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科技創新的落腳點,把惠民、利民、富民、改善民生作為科技創新的重要方向”。目前,科學完備的科研倫理制度體系建設仍任重道遠,需要通過進一步構建和完善中國特色科研倫理相關制度,全面加強中國特色科研倫理治理,更好地將制度優勢轉化為相應的治理能力和管理效能。

其一,將科研倫理的普適性與特色性規范相結合,彰顯中國特色。科研倫理問題是全球科學界共同面臨的問題,對此需要建立全球性的普遍共識,制定普適性的相關科研倫理規則。如人工智能、大數據、農業、生物醫學、生態、工程、受試者保護等領域規制性層面的倫理審查制度,規范性層面的倫理要求、標准及合理的手段方式等。由於不同國家不同民族存在不同的價值觀與文化環境,所以,科研倫理制度建設在文化-認知層面同樣面臨著文化環境、理解、認同以及意義建構等問題。我國科研倫理制度體系建設過程中,既應遵循人類社會關於科研倫理治理的共同價值觀和共性標准,還應在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指導下,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中國特色倫理要求,構建和完善中國式科研倫理制度體系。

其二,相關政策、法規與規則並重,加強科研倫理制度體系建設。在科研倫理規范及價值觀指引下,加強科研倫理建設需要系統的可操作的制度安排。一方面,應構建和完善規制性、規范性制度要素,努力增強文化-認知性制度要素。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已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關於加強科技倫理治理的意見》等重要文件,具有頂層設計和重要意義。在此基礎上,宜陸續出台符合中國實際、具有中國特色的“關於加強科研倫理建設的意見”“科研倫理基本准則”“科研倫理審查辦法”等相關政策與法律法規,以更好地促進科研倫理建設。另一方面,還應改革和完善相關配套制度。科研倫理建設已不是單純的科研工作者的自律問題,也並非只是科學界的內部問題,而是全社會和全人類都關心的治理問題。應著力構建和完善科研倫理建設的主體制度體系,同時改革和完善相關制度,例如科研評價制度、教育評價制度等等,堅決“破五唯”,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產生科研倫理問題的誘因,切實扭轉不科學不合理的評價制度理念與導向,昌明制度之善,達到善治境界。同時,還應加強科研倫理制度宣傳、教育、執行等方面的相關機制和措施建設,促進制度有效落實。

其三,完善中國式科研倫理治理體系。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深刻闡明:中國式現代化,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既有各國現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於自己國情的中國特色。同時,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要求是: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高質量發展,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豐富人民精神世界,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創造人類文明新形態。這些重要論述,給加強科研倫理建設、完善中國式科研倫理治理體系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中,黨的領導是決定整個系統運行的關鍵。應在黨中央統一領導下,遵循其戰略部署切實完善中國式科研倫理治理體系。總體來說,中國式科研倫理治理應遵循堅持黨的領導、多元社會主體共同參與的治理模式,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汲取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精髓,高度重視中國特色科研倫理制度體系建設的基礎性與戰略性作用,提升科研倫理制度執行能力,優化制度運行效能,形成中國特色科研倫理的結構性治理模式。

(作者:秦惠民、周湘林,分別系北京外國語大學冠名講席教授、國際教育學院院長,中央財經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副教授)

(責編:郝孟佳、何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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