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海歸小鎮”引才誠意滿滿
海歸小鎮(長沙·智能制造)建設規劃圖。 |
近日,湖南省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長沙支持“智能制造”海歸小鎮建設若干政策》(以下簡稱《政策》),為推進海歸小鎮(長沙·智能制造)建設按下“快進鍵”。
■新入駐企業最高可獲2000萬獎勵
《政策》共包含企業入駐獎勵、企業運營獎勵、人才引進獎勵、創新研發獎勵、金融與知識產權保障、工作與生活保障、生活環境保障、子女入學教育8方面的獎勵支持政策。
其中企業入駐獎勵包括:海外人才新創辦企業租賃、購置生產經營場地,分別給予最高90萬元租賃補貼、100萬元購置補貼。海外人才新創辦企業根據其實際投入給予最高1000萬元項目扶持資金。海外人才持有重大技術發明和創新成果,在海歸小鎮創辦企業落地投產且獲得市級以上明確支持的,按照企業注冊資本實際到位資金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扶持資金。依據企業運營獎勵政策規定,新入駐海歸小鎮的企業,按運營情況最高可獲得2000萬元獎勵。
■高端領軍科技人才項目團隊最高可獲1000萬獎勵
人才獎勵政策包括:對新引進的海外人才,最高給予10萬元租房補貼、6萬元購房補貼。對新引進的高精尖人才、高層次緊缺急需人才,按最高不超過200平方米標准給予全額購房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海歸小鎮全職引進解決核心技術難題、帶來重大經濟效益的高精尖人才、高層次緊缺急需人才的企業,經評定,每引進1人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對海歸小鎮企業在國(境)外建立的孵化基地、離岸基地海外工作站,根據發展規模及引才成效,每年給予最高15萬元扶持資金和最高10萬元核心成員交通補貼。對海歸小鎮新引進高端領軍科技人才“團隊+項目”最高給予項目團隊1000萬元獎勵。
在工作生活保障方面,海外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按相關政策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享受相應社會保障待遇。對於因國籍或年齡等原因無法參加社會保險的海外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對其購買的商業保險,按實際費用50%給予補貼,每人每年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
■建設創新研發基地最高可獲150萬獎勵
此外,《政策》鼓勵在海歸小鎮建設創新研發基地。對建設規模達到5000平方米以上並有效承接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的創新研發基地,在基地運營、科技成果孵化、科技成果產業化、效益等方面給予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對新列入省、市重大技術攻關或岳麓山大學科技城核心技術攻關“揭榜挂帥”目錄且在海歸小鎮落地的項目,按照項目獲得財政資金的40%給予配套支持,單個項目累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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