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考報名政策調整 戶籍之外還要學籍
新華社訊 (記者張建新 王寧)記者8月16日從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獲悉,天津市完善高考報名政策正式公布。自2022年普通高考報名(2021年11月初)開始,天津市高考報名條件由單一的“戶籍”要求調整為“戶籍+學籍”的要求。
據介紹,天津市招生委員會按照“加學籍、分步式”的原則,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借鑒兄弟省份的經驗做法,經深入調查研究、反復比較論証,制定了《市招委關於天津市普通高考報名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新的政策,具有天津市常住戶籍的應屆畢業生在報名參加高考時,須具有天津市高中階段學校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對於目前在校的高中階段學校學生,實行3年過渡政策:報名參加2022年高考的,須具有天津市高中階段學校高三年級1年學籍並實際就讀﹔報名參加2023年高考的,須具有天津市高中階段學校高二、高三年級2年學籍並實際就讀﹔報名參加2024年及以后高考的,須具有天津市高中階段學校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持外省學校畢業証書的往屆畢業生和高中階段同等學力考生分別增加畢業年限要求,同樣實行3年過渡政策。
同時,天津市明確了過渡政策期間及過渡政策結束后戶籍辦理的截止時間。對於3年過渡政策期間報名參加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高考的高中階段應屆畢業生,須於2021年10月31日(含)前取得天津市常住戶籍。對於報名參加2025年及以后高考的高中階段應屆畢業生,須於高考前三年的8月31日(含)前取得天津市常住戶籍。
據了解,天津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將在每學期開展普通高中學生學籍和實際就讀情況專項核查,逐一核實學生到校就讀情況,重點核查和糾正人籍分離、空挂學籍、非正常變動學籍、偽造學籍、出具虛假就讀証明、學籍變動處理不及時等問題,確保學籍數據與實際到校就讀學生一致。在高考報名前,各學校要以班級為單位向全校統一公示高三年級學籍名單和學生實際就讀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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