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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師虐童事件背后還有哪些漏洞

2020年11月23日09:49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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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幼師虐童事件背后還有哪些漏洞

  對於安徽歙縣汪某某和徐某某夫婦而言,11月6日是個“分界點”。

  “3歲半的孩子,大拇指骨裂、骨折、骨骺移位,經歷全身麻醉的手術……”11月14日,徐某某在當地論壇發帖,反映兒子11月6日在當地“聰明屋幼兒園”遭老師摔打受傷,引起外界關注。

  隨后,歙縣公安局通報稱,傷者左手確為該機構老師致傷,將根據傷情鑒定情況和案件事實依法處理。

  今年9月,內蒙古呼和浩特鼎奇昭君幼兒園多名孩子身上發現不明針眼。9月29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通報,該園3名老師涉嫌虐待被看護人罪,被刑事拘留。11月4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幼兒園教師白某某、石某某、樊某某以涉嫌虐待被看護人罪批准逮捕。

  不同的地點,相同的傷害。近年來,幼兒園裡的虐童事件頻頻發生,戳痛社會神經。這些事件給當事人及其家庭造成怎樣的影響?在一次次警鐘背后,還有哪些需要堵住的漏洞?

  事件過后,加裝監控攝像頭

  11月16日,中青報·中青網記者來到呼和浩特鼎奇昭君幼兒園採訪時,有家長說:“挺擔心的,感覺孩子到哪個幼兒園都不安全。”

  接女兒放學回家的李先生說,事情發生以后,當地教育局派出工作人員入園進行指導監督,幼兒園加裝了多處攝像頭,“現在全社會都關注,幼兒園各方面比之前好多了,我挺放心的”。

  記者了解到,該幼兒園一直正常開園,但涉事班級已解散,有的孩子轉入其他班級,有的已經轉園。

  發現自己的孩子被扎后不久,居民王先生在該市新城區教育局協助下,將孩子轉入公立幼兒園上學。他當初發現,孩子頭上有7處針眼,身上也有。孩子有時半夜醒來,會哭一個多小時。他問過孩子在幼兒園有沒有被老師打,孩子說打了。“我以為只是打了打屁股,根本沒想到老師這麼惡毒”。

  王先生曾和其他家長一起看過監控,據他介紹:“教室裡隻有一個攝像頭,監控畫面中死角特別多。”家長們交流得知,不少孩子是在監控死角處和衛生間被扎的。

  王先生說,事后很長一段時間,孩子都不願意與人接觸,情緒特別不穩定,經常打爸媽。“我們也十分焦慮,不知道怎麼疏導孩子。但園方態度比較好,一直在積極處理此事”。

  “實在想不通老師為什麼會這樣對孩子。”張女士也是被針扎幼童的家長,她介紹,自己3歲大的女兒特別懂事,吃飯、睡覺、上廁所基本都不需要老師特別照顧。到鼎奇昭君幼兒園后,女兒出現了一些從未有過的行為。在家時,她叫媽媽,媽媽若沒有及時回應,她就會打人。有時,她還會用雙手拍腦袋。

  后來,張女士了解到,有些被針扎的孩子也有類似行為。在家裡,他們盡量避免談論此事。“孩子轉入新的幼兒園,又過了半個月,情緒才逐漸穩定。我們很氣憤,但實在不想再為此煩心”。

  11月17日,鼎奇昭君幼兒園一位負責招生工作的老師告訴記者:“目前幼兒園已經全面安裝攝像頭,家長可以實時看到監控。”

  對此,張女士表示,今后給孩子選擇幼兒園,主要看老師的師德,以及園方是否秉承對孩子負責的態度辦學。她認為,監控隻能起到輔助作用,家長也不可能隨時隨地盯著監控。

  11月16日,安徽歙縣的家長汪某某告訴記者,目前他孩子已出院,但脾氣“變得暴躁了”,喜歡自言自語。事發后,他和妻子推掉工作在家照顧孩子。“我們這些天吃不下、睡不著,生怕孩子摔跤、手沾上水。”

  據他回憶,11月6日,妻子發現孩子左手大拇指發紫,還有血絲。他們趕緊帶孩子去鄉鎮衛生院和縣醫院拍片子,顯示骨折和骨骺移位。當天他們就前往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兒童醫院挂急診。“園方一直說孩子的手是同伴關門時夾傷的,但醫生表示,如果是門夾的,不會這麼嚴重”。

  11月10日,孩子做完手術后,汪某某趕回歙縣。次日,他前往幼兒園要求查看監控視頻。他記得,自己強烈要求下,才通過負責人的手機看到監控。他看到的畫面是:孩子被一位女老師拎起扔在了一米外,然后重重落地……

  汪某某告訴記者,他查看監控時,涉事女老師就站在自己身后,全程沒有說任何道歉的話,這些天來也沒有聯系過自己和家人。

  “聰明屋幼兒園”是在當地民政部門注冊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業務范圍是兒童托管服務。11月14日晚,該機構發帖道歉,並承諾:“主動接受相關部門的調查和處理﹔對涉事老師停職檢查,並承擔相應責任﹔下一步會加強師德師風建設,規范行為。”

  歙縣民政局11月15日通報稱,責令上述中心負責人向受傷幼兒家長致歉﹔責令中心立即辭退涉事教師,並配合公安部門對該教師依法依規作出處理﹔責令該中心開展為期3個月的自查整頓。

  “孩子才3歲半,后續還不知道要經歷哪些治療,未來,孩子心理疏導也是個難題,不知道會不會有心理障礙,打算帶他去看心理醫生。”這些天來,汪某某夫婦倆也十分憤怒和無奈。他們告訴記者,孩子有時早上會自言自語重復念叨“我摔你,不要搞”這幾個詞。對孩子說“不睡覺”3個字時,孩子會回一句“打死你”。

  “除了身體傷害,虐待往往導致幼兒遭受心理傷害,可能導致孩子產生抑郁、焦慮等症狀,對家長工作、生活產生影響。”安徽省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主任姚煒耀介紹,此類事件后,有的家長需要辭職照顧孩子,也有家庭無奈轉學、搬家,甚至有家長產生心理障礙。

  幼師准入標准缺乏

  一些來自三、四線城市的幼教工作者向記者反映:有些民辦園基礎設施不到位,缺乏資金,無法讓教師享受與公辦園在編老師一樣的待遇,年輕教師轉行,留不住人才﹔同時,很多家長隻關心老師教齡長短,一些小的幼兒園和看護點工作人員為節約成本,招自家親戚等人來當老師,這些人沒有相關學歷和資格証,難以保証職業和道德素養。

  夏尚文是一位有5年從業經驗的男幼師,他告訴記者,幼師工作並非“小兒科”,也不是簡單的唱歌跳舞,具備愛心和責任心是基礎。不同年紀的幼兒會表現出不同的情況,孩子犯錯時,幼師要有耐心和熱情哄好孩子,也可以提前和家長商量,讓家長在家配合引導。

  “幼兒期是幼兒身心發展的重要階段,這些年來,我也關注網上報道的幼師虐童事件,並非偶然,有其深層次原因。”結合30年幼教從業經驗,合肥市安慶路幼兒園教育集團總園長李崢對記者分析,部分教師缺乏正確的兒童觀,沒有將兒童視為權利的主體。

  “活潑好動是幼兒的天性,自制力差也是幼兒的特點,再加上幼兒吃喝拉撒睡都要引導和培養,幼師要練就眼觀六路耳聽八方的‘絕技’,有時累得喘不過氣,影響情緒。”李崢坦言,當教師迫於壓力,容易忘記自己角色的特殊性,對兒童表現的行為缺乏專業認識、判斷,就可能會採取粗暴的方法。

  “除了個人素養問題,幼師社會地位低、人員缺口大、入職門檻低、薪酬待遇少可能是更深層次的原因。”李崢表示,一些幼兒園教師准入制度、教師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不完善,降低教師入職門檻,出現“先上崗,再考証”的現象,使得許多非專業、不合格的教師進入幼師隊伍。

  缺口問題一直存在。去年,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事業改革和發展情況的報告指出,全國幼兒園專任教師總數為258萬人,按每班“兩教一保”標准測算,尚缺52萬人。

  一位學前教育專業的高職院校教師告訴記者,當下,高職、中職乃至本科的學前教育人才培養也存在痛點:一方面專業認可度低,專業培養同質化嚴重,生源質量低﹔另一方面,許多學校缺乏必要師資,人才培養數量和質量跟不上。

  教育部《幼兒園教師專業標准(試行)》提出,要“制定幼兒園教師准入標准,嚴把幼兒園教師入口關”。《幼兒園工作規程》則規定,幼兒園教師必須具有《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幼兒園教師資格。此外,也有幼師日常行為規范和職業道德規范。據了解,截至目前,國家還未出台具體細化的幼師准入標准,對幼師入職前的素養和能力進行客觀認定。

  “也不能因個案而抹黑和攻擊幼師群體。對於幼師個人而言,隻有熱愛教育、尊重孩子,才能贏得社會理解。”李崢也呼吁,相關部門和幼兒園需要進一步完善准入制度,加強師德、師智、師能評估和教育﹔另一方面要思考如何提高幼師待遇,讓教師產生職業認同感和幸福感。

  幼兒園可對教師進行入職查詢

  針對類似事件,如何有效應對,又該如何預防?記者了解到,現行很多法律對於虐童行為存在相關規定。例如,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教育法規定,“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刑法修正案(九)》中也有規定,“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姚煒耀律師認為,如果故意傷害達到輕傷以上級別,直接可適用故意傷害罪。

  “幼師虐童,其所在幼兒園也應承擔民事責任,如道歉、心理治療費用、轉學安排等。”安徽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李婕表示,遇到此類事情,被侵害兒童及家長有權向執法機關控告報案以及申請法律援助、心理幫扶。必要時,家長和孩子要一起前往特定機構進行心理咨詢和疏導。

  她呼吁加強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包括社區、單位、學校等都要建立心理咨詢室,未雨綢繆,同時推廣執行發現未成年人權益受侵害后的強制報告制度。

  “幼兒時期的不良影響可能會伴隨孩子未來人生,歸根結底,源頭預防最重要。”李婕建議,幼教機構應該全面實行入職審查,同時加強工作人員的法治教育。“特別在農村基層,留守兒童多,因此需要村(居)委會等基層力量盡力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緊繃一根弦,防微杜漸。”

  姚煒耀強調,保護兒童不應只是“家務事”。虐童事件發生在幼兒園等未成年人集中場所,幼兒園作為教育服務方,因監管不力等原因導致兒童被傷害,依法負有賠償責任。“這給教育機構敲響警鐘,招聘人員時,除了‘考証’,應嚴格做好准入資格審查、職業道德評估等措施,也要進一步完善繼續教育、培訓考核”。

  在預防性侵犯罪方面,2020年8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宣布建立面向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和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工准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

  按照規定,這些學校新招錄教師、行政人員、勤雜人員、安保人員等在校園內工作的教職員工,在入職前應當進行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查詢。教育部建立統一的信息查詢平台,與公安部部門間信息共享與服務平台對接。在認定教師資格前,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當對申請人員進行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查詢。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九十八條規定,國家建立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人員信息查詢系統,向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提供免費查詢服務。”姚煒耀認為,這是一個新亮點,學校、幼兒園等有關單位可進行入職或日常監管查詢,最大限度避免虐童、性侵害等有前科人員入職。(記者 王海涵 見習記者 石佳)

(責編:郝孟佳、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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