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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招照顧對象錄取細則:烈士子女等可加20分

2020年08月04日09:24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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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北京高招照顧對象錄取細則:烈士子女等可加20分

北京市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將於8月6日至8月30日進行。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日前發布《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摘要)》,其中明確:烈士子女以及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這兩類考生,在文化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此外,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台灣省籍(含台灣戶籍)考生,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這三類考生,在文化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向高校提供檔案。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文化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檔案,該政策僅適用於北京市屬高等學校招生錄取。

還有部分群體將被予以優先錄取,包括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和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軍人的子女﹔在航天或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軍人的子女等,在參加全國統考錄取並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將予以優先錄取。

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此外,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願者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也將被優先錄取。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按照《關於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

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表示,同時符合多項高考加分條件的考生,不作累計加分,隻取最高一項分值作為考生附加分投檔。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記者 牛偉坤)

(責編:郝孟佳、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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