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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科技部發文,要求高校規范SCI論文相關指標使用

破除“SCI至上” 評價更科學(解碼)

本報記者  張  爍
2020年02月24日05:18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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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慧卿繪(新華社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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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CI的本質是文獻索引系統,其相關指標並不能全面反映科技創新貢獻,過度追求會產生學風浮躁、急功近利等問題。近日,教育部、科技部發文,要求高校以破除論文“SCI至上”為突破口,破除“唯論文”,樹立正確的評價導向。文件還列出“負面清單”,引導學科評估、職稱評聘等活動合理使用相關指標,對不同類型科研工作,評價不搞“一刀切”。

  

  近日,教育部、科技部印發了《關於規范高等學校SCI論文相關指標使用 樹立正確評價導向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破除論文“SCI至上”提出明確要求。

  “高等學校要以破除論文‘SCI至上’為突破口、小切口、大轉向,拿出針對性強、操作性強的實招硬招,破除‘唯論文’,樹立正確的評價導向。”教育部科技司負責人表示。

  SCI論文相關指標直接用於科研評價,具有很大局限性

  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教育大會上明確指出,要深化教育體制改革,健全立德樹人落實機制,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堅決克服唯分數、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唯帽子的頑瘴痼疾,從根本上解決教育評價指揮棒問題。

  近年來,社會各界對破除論文“SCI至上”、優化學術生態的呼聲十分強烈。“SCI論文相關指標已成為學術評價,以及職稱評定、績效考核、人才評價、學科評估、資源配置、學校排名等方面的核心指標,使得高等學校科研工作出現了過度追求SCI論文相關指標,甚至以發表SCI論文數量、高影響因子論文、高被引論文為根本目標的異化現象,科技創新出現了價值追求扭曲、學風浮夸浮躁和急功近利等問題。”《意見》指出。

  據介紹,SCI是國內外廣泛使用的科技文獻索引系統,如同圖書館內的圖書分類卡片,作為一個分類數據庫,它通過統計論文的研究領域、方向、被引頻次,為科技工作者查閱最新文獻、跟蹤學術前沿、進行科研工作提供幫助。

  “SCI論文相關指標直接用於科研評價,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教育部科技司負責人介紹,SCI的本質是文獻索引系統,並非評價系統,不能把SCI論文簡單等同於高水平論文。其引用數反映的是論文受關注情況,而不能對應於創新水平和實質貢獻,高被引論文更多意味著學術研究熱點。同時,SCI論文相關指標並不能全面反映科技創新貢獻,不適用對技術創新、成果轉化等工作的評價。

  破除“SCI至上”,不是否定SCI,更不是反對發表論文

  規范高校SCI論文相關指標使用,有哪些具體舉措?《意見》列出一張“負面清單”:

  改進學科和學校評估。減少對學科、學校的排名性評價,堅持分類和分領域評價。在評估中要突出創新質量和實際貢獻,審慎選用SCI論文數量等量化指標,同時引導社會機構科學開展大學評估排行。

  優化職稱(職務)評聘辦法。在職稱(職務)評聘中,要建立分類的評價指標體系,考察重點是人崗相適,不把SCI論文相關指標作為職稱(職務)評聘的直接依據,以及作為人員聘用的前置條件。

  扭轉考核獎勵功利化傾向。學校不宜設置對院系和個人的論文指標要求,解除SCI論文相關指標與資源配置和績效獎勵的直接挂鉤關系。

  科學設置學位授予質量標准。引導學校結合學科特點合理設置學位授予的質量標准,不宜將發表SCI論文數量和影響因子等指標作為學生畢業和學位授予的限制性條件。

  樹立正確政策導向。高校及其主管部門要擔負起引領學術文化建設的責任,要有自信和定力,在輿論宣傳上不採信、不發布以SCI論文相關指標為核心編制的排行榜等信息。

  那麼,《意見》印發后,是不是代表著將來在各類評審中不再看論文了?

  “這個理解是錯誤的,文件的出台破除的是論文‘SCI至上’,不是否定SCI,更不是反對發表論文。”教育部科技司負責人明確表示,論文是科技創新成果的一種表現形式,學術交流的重要載體,我們鼓勵發表高水平、高質量,有創新價值、體現服務貢獻的學術論文。但在學術評價中,不能簡單以SCI論文相關指標來判斷創新水平﹔在各類評價活動中,要合理使用相關指標,採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綜合評價方式,引導評價工作突出科學精神、創新質量、服務貢獻。

  科學評價學術水平,不同類型科研評價不搞“一刀切”

  如何科學評價學術水平是一個復雜的問題,不同類型的科研工作更不能“一刀切”。

  《意見》指出,對於基礎研究,論文是成果產出的主要表達形式,堅決摒棄“以刊評文”,評價重點是論文的創新水平和科學價值,不把SCI論文相關指標作為直接判斷依據﹔對於應用研究和技術創新,評價重點是對解決生產實踐中關鍵技術問題的實際貢獻,以及帶來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實現產業化應用的實際效果,不以論文作為單一評價依據﹔對於服務國防的科研工作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一般不把論文作為評價指標。

  “我們應完善學術同行評價,真正發揮同行專家作用。在評審中,引導專家不簡單以SCI論文相關指標代替專業判斷,負責任地提供專業評審意見,並倡導建立評審專家評價信譽制度。”教育部科技司負責人介紹,下一步要大力減少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等“三評”事項,評價指標、辦法要充分聽取意見,評價方式要實行代表作評價,精簡優化申報材料,不再要求填報SCI論文相關指標。

  記者注意到,《意見》中,有的表述為“不得”,如“在資源配置時不得與SCI相關指標直接挂鉤”﹔有的表述則為“不宜”,如“學校在績效和聘期考核中,不宜對院系和個人下達SCI論文相關指標的數量要求”。

  教育部科技司負責人介紹,在涉及功利化傾向方面,使用“不得”,意味著明令禁止,堅決摒棄已有做法﹔使用“不宜”,是考慮到我國高校的發展水平還存在很大差異,不同學科的特點和要求也不一樣,給學校一定的政策靈活度。比如,文件中“不宜以發表SCI論文數量和影響因子等指標作為學生畢業和學位授予的限制性條件”,表明反對在學校層面做硬性規定,但是在人才培養過程中,在一些基礎學科,導師和院系從科研能力培養、科研實踐訓練的角度出發,對學生提出相應要求是合理的,也是符合人才培養需要的。

  “教育部將通過督導等方式對各單位清理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對不認真清查、拒不整改、問題嚴重的單位,要採取約談、通報批評等方式,並追究領導責任。”教育部科技司負責人說。


  《 人民日報 》( 2020年02月24日 13 版)
(責編:楊光宇、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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