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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研究生拖欠學費為何難解

2019年12月13日08:37 |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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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距離2019年研究生考試還有10天。

江蘇淮安,淮陰師范學院考研的學生抓緊時間在圖書館內看書復習,做最后的復習沖刺。(趙啟瑞/攝)

2018年12月22日,考研學生走進江蘇南通大學考點考場。(新華社發

“有錢就趕快補交一下吧,年底學校財務需要核算。”

不出所料,臨近年末,西安某高校博士生馬瑞明又接到了催繳學費的電話。

電話那頭是學院輔導員,語氣平平。

電話這頭,馬瑞明倒也沒多說什麼,應了幾句,就挂斷了電話。

目前,馬瑞明就讀教育學博士,學制三年,學費1萬一年。除了第一年,后兩年均未按時繳納學費。

正常情況下,一個人讀到碩士研究生至少22歲,讀到博士研究生至少25歲。接受了超過十五年的學歷教育,一些高校與部分研究生,不僅存在於教與學的關系之中,也陷入了一段“債務糾葛”——高學歷本應兼具高素質,研究生卻成為“討債”對象。

1.某高校涉及數千人,欠費4000余萬元

“一直沒有給家裡貢獻收入,也不好意思再伸手,向父母要錢。”在博士一年級那年,馬瑞明結婚,生活的壓力陡增。

除了和導師做一些調研項目,獲得“少得可憐的”勞務費以外,馬瑞明沒有別的收入來源。

盡管馬瑞明所在高校和其他學校一樣,有著覆蓋面很廣的獎助學金政策。按照正常邏輯,他完全可以先交上學費,再獲得獎助學金,達到“收支相抵”。然而,問題就卡在這裡。

“這本賬,我也知道怎麼算,可就是缺那部分的錢。”由於學業能力問題,馬瑞明沒能按時畢業。延期畢業最直接的影響是,“再也拿不到每月2300元國家發放的生活補貼”。

按照現行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全日制學術學位研究生學費標准,碩士生每生每年不超過8000元,博士生不超過10000元。

如果真遇到經濟困難,完全可以求助於獎助政策體系。

“現在,再回生源地貸款,不僅抹不開面子,手續還麻煩。學費欠著就先欠著吧,也不是什麼大事。”馬瑞明的坦誠讓記者感到意外。

在採訪過程中,記者聯系了多位拖欠學費的研究生。但他們中的大部分均拒絕接受採訪——“不光彩”“不是好事,不好意思說”。

研究生、惡意、拖欠學費,這三個詞語任意組合,足以引發輿論關注。

2007年,時任教育部財務司巡視員兼資助中心主任崔邦炎透露,有學生欠繳學費,原因並不是家庭經濟困難,還存在少數惡意欠費的現象,“拖欠學費的高校,有的上千萬元、幾千萬元,甚至上億元”。

過了十多年,記者調查發現,情況並未好轉。

在“仔細核對財務數據”后,湖南省一所高校的財務負責人向記者發來短信:截至目前,我校欠繳學費涉及博士生4000余人,累計欠費1700余萬元﹔涉及碩士生9000多人,累計欠費2400余萬元。

12月6日,記者致函教育部財務司,就全國范圍研究生拖欠學費的情況進行採訪。截至記者發稿,未獲得回復。

現在,馬瑞明絲毫不在意欠費“這檔子事兒”,而是最在意自己什麼時候可以畢業。

“最后,我不可能不交。等我快畢業時候,學校一定會拿著學位証、畢業証卡著我。”他篤信,“隻要博士順利畢業,簽了工作,一次性交清2萬元的學費,應該不是難事。”

剛畢業參加工作的文凱,就是按照馬瑞明“設計的路線”,在碩士畢業前,繳清了拖欠學校的一萬余元學費。

因為挪用了父母給的學費錢,研一剛開學,文凱就無法按時繳納學費。一次與學長的聚會上,文凱聽到了“可以緩交學費”的說法,“有錢沒錢都可以先拖著,學校也不會催。”

到現在,文凱都記得當時自己的第一反應,“心裡打了一個問號”。在向學長們“多次確認”之后,文凱也下定決心——“緩交”!

於是,他“緩交”了2016年、2017年兩學年學費,共計1.6萬元。沒交學費,並未對他產生任何影響,文凱和其他同學沒什麼兩樣,“順利入學注冊,課正常上,考試正常考”。

“因故遲交,跟風緩交,還不是最壞的情況。”東北某高校研究生院教師陳明介紹,“欠費學生中還有一群特殊人群——在職博士研究生。他們一邊工作一邊學習,精力難兼顧,攻讀博士學位的難度相對較大。一些人索性先不交學費,等到能讀下來就交,讀不下來就算了。”

2.學生欠費習以為常,學校催繳“例行公事”

每年開學、年底、畢業季前,韋麗最為忙碌。催繳拖欠的學費,是這位南京某高校助管的“份內工作”。

最近一次催繳在職博士學費,對方給出的說法是,“忘記了交費時間”,隨即,迅速挂斷了電話。

依照韋麗的經驗,接到通知后,有的同學第二天就去補齊,但也有同學會繼續拖延,直到畢業,“有的是不催不交,有的是催了也不交”。

“現在,有的同學信用卡用得比較頻繁,生活花銷一大,就容易資金緊張”,韋麗推測,“當他們確實周轉不開的時候,就有可能挪用學費。”

拖欠學費在該校一定程度存在,一些學生對此習以為常,而校方的反應,也令人費解。

“每年催繳學費就像例行公事。”在韋麗看來,“學校催繳的態度並不嚴厲,只是要求我們電話通知,走個形式而已。”她分析,學校對這件事並不上心,可能是學校的運轉不單單靠學費,更多的是來自國家撥款。

不同的學校在如何處理拖欠學費的問題上,行動並不一致。

“學校催繳的力度,與該高校的經濟實力、國家財政撥款數額關系密切。”福建某高校財務處工作人員王樂透露。

“學生學費收入是高校收入主要來源之一,在一定程度彌補了國家財政撥款的不足。對於一些中等規模高校,特別是地方院校來說,上千萬的學費收入會直接影響學校正常運行,而對於財政撥款充足的知名高校來說,學費收入佔比小,發揮的作用也不大。”王樂告訴記者,“拖欠學費的問題並未引起這些學校的重視。”

部分學生習以為常,一些學校不重視。那麼,拖欠的學費靠什麼收上來?

拖欠學費到畢業前的“最后一刻”,是學校和學生雙方都默認了,欠費的學生拿不到畢業証和學位証。韋麗認同這一說法。

畢業証和學位証——似乎是少數能夠震懾學生按時繳費的“武器”。

但是,教育部曾多次發出《通知》,明確要求各地高校對已經結束學業並考試合格的高校畢業生,不許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扣押學生的畢業証書、學位証書。

“想用‘兩証’堵住惡意欠費的學生,這個辦法根本行不通。”陳明多次處理研究生惡意欠費事件。他得出的結論是:“在這種處境中,學校就是弱勢群體,要想做好研究生學費繳納工作,還是要靠平時的引導和督促。”

在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官網上,一則2017年的新聞並不起眼,但是表明校方的態度。

這則《關於學碩和博士生欠費(學費或住宿費)公示》,公布了52位欠費學生的學號,他們的欠費金額從540元到10000元不等。該《公示》的關鍵性信息是提醒“未能成功繳費的學生,均不視為成功注冊”。

事實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指出,按規定繳納學費是學生應盡的義務,未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的,不予注冊學籍。

“相關管理規定和法律法規一直都有,但是,很多學校並未嚴格執行,拖欠學費越嚴重的高校,越能說明校方的管理鬆散。”陳明認為。

3.拖欠學費,讓誠信教育流於形式

2016年,東北師范大學在籍研究生3670人欠費,累積欠費金額4029萬元。其中,博士1000人欠費,欠費1864萬元﹔碩士2670人欠費,欠費2165萬元。

“我校地處經濟欠發達地區,4000余萬元的欠費數額巨大,對辦學經費的高效運轉,帶來了極大挑戰。”東北師范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劉志稱,“更重要的是,本應是高學歷、高素質的人才,卻罔顧契約精神,惡意拖欠學費,這為我們人才培養提了醒。”

《高等教育法》規定:“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權利”,一個人不論其家庭收入、性別、居住地理狀況怎樣,隻要達到入學標准都可以入學接受高等教育。同時也指出,“高等學校的學生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學費”。

多年來,許多研究生形成了“畢業前繳清即可”的觀念。劉志說:“在思想觀念上必須扭轉這個誤區。高等教育不屬於義務教育范疇,研究生接受教育須遵循權利與義務對等原則。”

通過長達一年的全力催收,2017年,東北師范大學實現全日制研究生歷史欠費全部清繳。截至2019年,該校連續三年實現全日制研究生“零欠費”。

“實現研究生學費全部按時繳納,經歷了一個艱難的過程。”劉志介紹,學校採取了“教育引導與嚴格執規相結合,以教育引導為主”的工作策略,充分體諒難處,努力教育引導,反復提醒告知,盡量多給機會。

“通過一對一講政策、發函件、打電話,導師、輔導員、學生干部輪番上陣,先后開展了15輪次的學費催繳。同時,通過協助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給予困難補助等多種方式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繳納學費。”劉志補充道。

在學費催繳工作方面,既沒有牽頭組織部門,也沒有建立行之有效的溝通管理制度和工作規范,大多數人會把責任指向財務部門。目前,既缺少有效准確認定學生是惡意欠費還是因貧欠費,又缺少有針對性的催繳規定和剛性計劃的情況下,催繳工作需要多部門的通力協作。王樂建議,甚至可通過法律途徑制定出針對高校學生在校期間欠費,特別是惡意欠費行為的處罰措施。

動真格的情況,還是少數。

2018年4月,東北師范大學取消了全校35名惡意欠費學生學籍。“對於惡意欠繳學費的學生,學校也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予以嚴肅處理。”劉志說。

“發生拖欠學費的行為,讓高校的誠信教育流於形式。”華中師范大學教授范先佐表示,“我們一直強調要把加強學生誠實誠信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多途徑、多形式教育引導學生誠實做人、誠信做事。無法遵守校規校紀,無法主動按時足額繳納學費,還何談成長成才、貢獻社會。”(應受訪者要求,本文部分採用化名)(記者 陳鵬)

(責編:實習生(黃鈺瀾)、王政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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