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軼事記錄法:抓住幼兒有價值的行為

2015年05月03日09:06 | 來源:中國教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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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軼事記錄法:抓住幼兒有價值的行為

  軼事記錄法,是教師常用的觀察記錄方法,其主要是對幼兒在園一日生活中表現出的有價值的行為情景進行觀察記錄。那麼,教師應觀察什麼、記錄什麼、什麼時間進行觀察記錄呢?

  ■於冬青

  觀察幼兒是教師的日常工作

  幼兒在園一日生活中,教師是與其距離最近的群體,具有觀察幼兒的便利性。觀察幼兒是教師日常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也是提高教育質量的重要方法。

  運用軼事記錄法觀察幼兒行為,首先要求教師將感興趣且認為典型的幼兒行為記錄下來,包括事件發生的順序、活動場景和在場的其他人等,都應給予客觀、准確、完整的記錄。其次要有一個基本的格式,有助於教師弄清觀察行為記錄與觀察分析之間的聯系,提高觀察記錄的效果。下面是一個記錄實例。

  觀察對象:中班幼兒天天

  觀察時間:12月2日11:20-11:40

  觀察目的:觀察幼兒進餐環節中的說話行為

  觀察實錄:天天取完餐盤后,坐在小椅子上,並沒有拿勺子吃飯,而是將頭偏向一側,開始和旁邊的小朋友說話:“你愛吃大蝦嗎?今天的大蝦有點小,我家裡做的大蝦比這個大多了!”旁邊的幼兒不理他,拿著筷子夾起自己的大蝦。但天天仍然不停地和旁邊的幼兒討論這個問題。忽然,天天離開座位,對教師說要去廁所小便。如廁后,他一蹦一跳地回到座位上,開始吃飯,剛吃了兩口,又開始和另一邊的小朋友說話了……

  觀察分析:從觀察中可以看出,在天天進餐的20分鐘內,同周圍幼兒說話4次,每次說話的時間為30秒至1分鐘不等。該幼兒這種行為表現的原因主要有:天天是這學期剛剛從其他幼兒園轉來的,以前的幼兒園教師沒有這方面要求,因此他覺得想說什麼就可以說什麼﹔天天對同伴的習慣、特點有強烈的好奇心,尋求主動交往,想以此獲得同伴的認可。

  教育措施:通過個別教育,幫助天天盡快學會遵守班級規則﹔在晨間體育活動及游戲活動中,增強天天的規則意識﹔與天天家長取得聯系,交流他在園中的情況,爭取家長的配合,如建議家長在家庭生活中,幫助天天養成良好的進餐習慣。

  全面真實是行為描述的准則

  教師運用軼事記錄法對幼兒行為進行記錄時,觀察什麼、記錄什麼、什麼時間進行觀察記錄等,都是應當思考的問題。

  軼事記錄法應以單一事件的簡短描述為主,教師應有目的地選取需要特殊幫助的兒童,以獲取有價值的信息。記錄要盡可能全面,包括行為發生的背景、事件過程、幼兒的行為,以及他的語言、音調、面部表情等情緒變化,還有與之相聯系的其他在場幼兒的活動。教師應盡可能避免主觀性的判斷,而對幼兒行為進行客觀的描述,不做評價和解釋。例如,下面兩則記錄就犯了上述錯誤。

  記錄一:幼兒童童影響其他小朋友做游戲,體育教師馬上批評了她,可是,沒到兩分鐘,她又犯了老毛病。教師把童童請到中間來,讓她表演,她才安靜下來做體操。

  記錄二:今天的集體教學活動是學習兒歌,幼兒飛飛坐在椅子上,眼睛看著教師。在學習兒歌的30分鐘內,飛飛先后出現與旁邊的小朋友說話、擺弄自己的衣服、站起來推前面小朋友的椅子等行為。就這樣,對於兒歌的內容,飛飛幾乎沒有聽進去。

  這兩則記錄中,對童童的記錄,就屬於教師喧賓奪主,沒有客觀地記錄幼兒的行為表現﹔而對飛飛的記錄則過於籠統,不夠具體,30分鐘內會發生很多行為,教師的記錄卻寥寥幾筆。

  分析要具體,措施需可行

  教師運用軼事記錄法的過程中,常常會遇到如下問題:觀察記錄的目標如何確定?如何把握幼兒的典型性行為?觀察分析幼兒行為后,如何思考並採取措施?

  觀察目標是觀察的出發點。觀察前,教師必須明確想要了解幼兒的哪些行為表現,對教學和幼兒教育有什麼價值。教師可依據《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中的幼兒發展水平,並圍繞該年齡階段幼兒的行為表現來確定觀察目標,選取合適的觀察角度,以獲取有價值的信息,了解幼兒的真實表現。

  觀察分析要具體,教育措施要有可行性。教師對幼兒行為進行分析時,應注意針對當前的記錄進行具體分析,不要預判幼兒的行為特征。同時,應針對具體行為具體分析,提出細致可行的教育措施,措施要有針對性,避免空泛。例如,教師的措施中經常出現“增強幼兒自信心,培養幼兒對美術活動的興趣”“以后要加強觀察和教育”等大而空的表述,這類措施其實可以應用到任何一個觀察記錄中,缺乏針對性和指向性。

  另外,有一些教師提出的措施,過分依賴家長的配合。教師除了考慮家庭教育因素之外,應更多地思考如何在幼兒園教育中採取有效措施。

  長期記錄更有代表性

  單個事件有時很難幫助教師准確地了解幼兒,典型性事件可能是偶發的,缺乏說服力和代表性。隻有在不同背景下,多次觀察某個幼兒,多方收集資料,才能有效了解幼兒及其行為的意義。

  結合幼兒發展的活動情景,進行長期詳細的記錄與分析,運用軼事記錄法了解幼兒的真實表現,就為全面地分析和評價幼兒奠定了基礎。但是,記錄是手段,提出適宜的應對措施,幫助幼兒進步才是目的。為了達到這一目的,教師需經常進行集體式的研究與討論。

  例如,教師在觀察中可能遇到的問題有:採取措施后,幼兒不良行為得到了改善,是繼續保持記錄,還是轉而觀察其他幼兒?是否需要限定觀察的時間和頻次?如何運用量化觀察法分析幼兒行為?持續觀察后,對於幼兒多個行為事件,如何進行分析?針對這些問題,教師要及時交流觀察記錄過程中的體會與困惑,互相借鑒。最重要的是,教師應在觀察記錄的同時,不斷反思、積累、總結經驗,以提高觀察技巧。

  在一日活動中,觀察記錄幼兒的行為應具有持續性,每周至少對一名幼兒進行兩次詳細記錄﹔分析方法上,可以結合行為核查方式進行量化分析﹔針對幼兒的具體問題,可以隨時採取一些措施加以教育。此外,教師還可以將觀察記錄與作品分析法、談話法相結合,建立幼兒成長檔案,對幼兒發展做出比較全面而科學的評價。

  (作者單位:東北師范大學教育學部學前教育學院)

(責編:楊磊、胡雪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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