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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教,消除教育治理不均衡

2015年04月02日09:12 | 來源:中國教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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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依法治教,消除教育治理不均衡

  當前,教育到了從數量發展到質量提高的轉折點,現代教育的發展面臨諸多挑戰。

  今天,教育最大的問題和重點是促進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質量,而不公平的原因是質量不均衡,這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我們看到,目前在區域、城鄉、城市之間的教育不均衡仍然較為普遍。雖然現在取消了重點校,但老百姓心中的重點校依然存在。這源於教育治理的不均衡。

  如果說教育質量就靠學校來解決,那麼教育公平則要靠政府解決。據悉,在全國小學人均經費方面,一些發達省份是其他有的省份的好幾倍。同樣的,教育經費的省級統籌也不夠。因此要立法,依法治教,至少應該有“教育投入法”來平衡各地區的教育投入。

  我們知道,現代教育改革有兩個方面的轉變,一個是觀念,另一個就是制度。

  觀念問題就是社會問題。擇校激烈和職業教育不能發展,是觀念的問題﹔傳統社會中“學而優則仕”的觀念和中國人的攀比文化、地方政府過度關注升學率都是觀念問題。而要立德樹人、樹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則需要社會、家長、教師都轉變觀念。教育應該是培養具有創新思維能力的學生,這就需要必須把學生放在主體地位,真正相信學生,以學生為本。

  但是,解決觀念問題不是靠喊口號就可以的,比如素質教育提倡了將近20年還是沒有解決,所以必須要有制度的保証,才能順利推進改革,因此要依法執教。我國的教育法一般都比較抽象,不夠具體。現在,學校承擔的責任太大,應該制定《學校法》,規定學校到底要承擔什麼責任。現在校長收到的文件和參與會議太多,其實很多工作不應該給校長,而是要由政府來解決﹔另外,因為一些家校糾紛、社會糾紛,凡涉及學校的官司,學校也很難贏。所以,學校與校長的責任,應該通過立法來明確。否則,校長沒有時間走到課堂中去。而針對目前學校規模太大、造成校長不好管理的情形,也應該通過立法把學校規模定下來。小學應不要超過一千人,這樣,校長才可走進課堂,能夠更加關注學生個體。

  老子提出,無為而治。校長應該放手讓教師去改革,教育部和教育局也應該放權,學校才能辦出特色。我們教育的改革往往是自上而下的,而不是自下而上,而自下而上的改革往往有著更為積極的效果。比如,北京十一學校具有創造力的自下而上的改革中,就有學生自主選課學習,老師不搞評比這樣的內容。因為以人為本,充分相信了老師和學生,所以就會極大激發師生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在這樣的條件下,制度的保障才會更為有效,學校章程和規定的完善才更有價值。

  (作者系北京師范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教育學會名譽會長)

(來源:中國教育報)

(責編:郝孟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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