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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裸裸的运毒信息出现在网络社交平台上,暴露网络监管漏洞

警惕网络“高薪招聘”成为青年运毒陷阱

2020年07月10日09:36 |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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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岁的张长林正在等待二审判决。2019年7月25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罪、运输毒品罪数罪并罚,判处张长林死刑。张长林不服,提起上诉。

两年前,张长林还是江苏某知名高校计算机科学和技术专业的在校大学生。在同学眼里,担任学生干部、学习认真,多次获得奖学金的张长林,“优秀,爱好广泛,热心公益”,“还会编一些小程序赚取生活费”。

然而,自从张长林交上女朋友后,花费增多。为了满足女友想买名牌包的愿望,他在多家不正规网络平台贷款,最终窟窿越来越大。

为还清债务,张长林在网络上认识了招募运毒人员的“网友”,成为其代理人,在网上招募人员运输毒品。2018年5月13日,张长林与他招募的两人,从西安来到昆明,在昆明一小区准备找“下线”出货,警方在云南曲靖胜境关将其抓获,查获毒品海洛因10495.7克。

“近年来,网络贩毒活动突出,犯罪集团利用境外特殊的区域和社会环境,通过网络招募运输毒品的人员,其中,参与运毒的年轻人日益增多。”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沈曙昆说。

虚假信息诱骗大批中国公民到境外运毒

两年前,22岁的张久朋被朋友杨跃乐骗到缅甸小勐拉,从此开始了噩梦般的生活。

那是2018年2月初,张久朋和杨跃乐通过网络招募,经人安排,一路乘飞机、汽车到达云南,从西双版纳州边境偷渡到缅甸小勐拉。当天,他们的手机和身份证被人收走,并被几个陌生人看守了起来。第二天,杨跃乐吞食毒品海洛因后离开。张久朋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却无法脱身。他不知道,两天后即2月6日,杨跃乐在昆明一家商务酒店被民警抓获,从体内排出毒品海洛因81颗,共402.3克。

杨跃乐失去联系后,看守张久朋的人认为杨跃乐吞了他们的货,要张久朋赔钱。张久朋给父亲、亲戚、同事打电话,都没有要到钱和借到钱。2月6日晚,3名男子和一名女子用车将他带到山上捆绑在一棵大树上暴打,并用柴刀砍断他的左手小拇指,拍下视频发给他远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的父亲,要求他父亲把10万元打到他们的账户上。

张久朋的父亲以凑钱为借口拖延时间,向派出所报了警。在山上等到第二天中午没拿到钱的几个人,挖坑将张久朋埋了起来,录下的视频发给张久朋的父亲。备受折磨的张久朋恳求与幕后的“大姐”通话,表示愿意为“大姐”做牛做马,把钱还上。眼看张久朋窒息晕了过去,几人把他刨了出来送到医院,把砍断的手指缝合好后带他回到小勐拉。

此后,张久朋就成为了“大姐”的“小弟”,刚开始是削萝卜,削好后拿给其他人练习吞食;之后,他参与了在QQ兼职群的招募并看守被诱骗到缅甸小勐拉运输毒品的人员。在这个团伙里,年龄最小的张久朋常常因为做错事或说错话被殴打,他一直在找机会逃离。

2018年5月的一天,他与两名被骗来运毒的人一起离开缅甸,一路辗转回到老家。同年11月9日下午,张久朋在北京一网吧被警方抓获。

张久朋所称的“大姐”,是贵州省都匀市人、现年51岁的刘永萍。2018年年初,刘永萍偷渡到缅甸小勐拉,在赌场里认识了比她大一岁的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人邱梅,她比刘永萍较早偷渡到缅甸小勐拉,靠赌场的洗码费、返点费生活。赌输了钱的邱梅向刘永萍借,借来的钱又赌输。在刘永萍的提议下,邱梅向亲戚朋友借了2万元人民币,两人开始合伙做毒品生意。她们购买毒品,联系毒品买家,安排毒品运输路线,招募纠集人员,每笔交易成功后利润一人一半。刘永萍对团伙内部人员的“奖励”方法是:“网上招募一人得3000元”,“招募来的人吞服毒品并带毒品成功,可再得1000元”;对成功带毒入境到国内的人员给予1万元报酬。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18年年初至2018年6月,刘永萍等1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在QQ、微信、贴吧等社交平台发布“高薪招聘”“带货快速赚钱”等虚假信息,组织、招募、诱骗大批中国公民经西双版纳州打洛、勐龙边境小镇偷渡至缅甸小勐拉、南板,从事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22起,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达31人,查获毒品海洛因7128.428克、甲基苯丙胺7714.33克。

据法院审理查明,就在刘永萍大肆招募运毒人员的同时,在与云南临沧市沧源县接壤的缅甸南邓特区,因在四川老家昭觉县新城镇赌博欠债,2018年年初偷渡至缅甸躲债,31岁的石扎阿发也纠集9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同样的方式,先后诱骗52名中国公民偷越国境,胁迫实施走私、运输毒品犯罪13起,被缴获毒品海洛因12768.44克。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雪松指出,这些犯罪集团长期依托境外特殊环境,多次组织多人偷越国境后又走私运输毒品入境,且部分毒品已流入社会,严重违反了国家毒品管制规定、扰乱国家边境管理秩序,对人民群众人身安全造成极大威胁,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今年5月6日和5月13日,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被告人石扎阿发、刘永萍、邱梅分别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绑架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偷越国境罪,判处死刑;3人的死刑裁定已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同时,判处张久朋有期徒刑15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不等。

为找工作,深陷运毒泥沼

值得关注的是,被告人石扎阿发等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诱骗、胁迫中国公民走私、运输毒品一案中,有4人为90后;被告人刘永萍、邱梅等1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跨境走私、贩卖、运输毒品、偷越国境、绑架、敲诈勒索等罪一案中,有12人是90后、95后,1人是00后。而被招募的运毒人员也大多为90后、95后。

“近年来,毒品案件出现了一些新趋势,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占比大。”李雪松分析指出,在这其中,无业、寻求就业的青年被网络上“高薪招聘”“快速赚钱”等信息诱骗,被犯罪集团安排偷越国境至缅甸后,遭到强行扣留手机和身份证、殴打、练习吞毒品、拍摄视频等威胁,以人体内藏毒、箱包带毒等方式走私、运输毒品进入中国境内的案件增多。

青年梁爱强就是其中一名。

2018年4月底,梁爱强在百度上输入“如何来钱快”的字样,很快,就有人联系他说“不杀人放火,保底2万元,可以给订票”。同年5月2日,在对方的安排下,梁爱强偷渡到缅甸南邓,与他联系的男子是石扎阿发犯罪集团的主要骨干,他和另外10余人把梁爱强带到一栋民房,两天后,要求他吞毒品,梁爱强拒绝,被对方殴打,被迫吞了57颗海洛因,在偷渡入境到云南凤庆县途中被警方抓获。

2018年5月,青年李雨(化名)在QQ群里认识了一个人,此人告诉李雨说云南有跟车的活儿,每月五六千元的收入。在对方的安排下,李雨从上海坐火车到昆明,之后偷渡到缅甸小勐拉。知道上当后的李雨坚持不吞毒品不带货,被刘永萍犯罪集团的人员捆绑在凳子上,砍刀架在他脖子上,让他用微信视频和父亲通话,要求转款10万,并且不许报警,李雨的父亲先转5000元给他,加上李雨向苏州朋友借的3000元,对方才把李雨和另一名吞了毒品的人员送回中国。临行前还让他们对着手机录下视频说:“这是毒品海洛因,是自愿带回中国的。”

检察建议督促网络社交平台自律

“大量青年被诱骗到境外运毒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作为石扎阿发的二审辩护人,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云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李春光指出,“赤裸裸的运毒信息出现在网络社交平台上,暴露出网络监管的漏洞”。

根据多名被告人陈述,只要在QQ里输入“缺钱”“来钱快,快速上岸”等词,就可以加入到“贷款群”“兼职群”“带货签单”“走投无路”“借贷群”“缺钱干一票”等群内,群里发布的招募信息内容有:“急招出差人员,薪酬1万,没有胃病,肠炎,年龄20岁左右,体重不低于100斤”“到云南带货,每次1万元,报销车费”“要大胆、听话”。发布这些信息的网名各式各样,甚至还有“黄赌毒一条龙服务”的网名。

这些“月薪8000元至1万元”的信息,吸引了不少找工作、想赚钱青年的关注。他们中有吸毒人员、刑释人员、无业者、身患疾病者、怀孕哺乳期妇女、未成年人等。

在云南师范大学教授、国家禁毒委禁毒专家库成员莫光耀看来,许多年轻人因生存压力大或其他原因铤而走险,陷入贩毒的泥沼。这些问题显示,毒品预防教育还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在偏远农村针对流动青少年的教育还是空白;毒品教育措施不够有力,方法较为简单。他认为,在毒品预防教育的同时,还应该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生命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

据不久前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2019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显示,目前,网络贩毒活动突出。2019年共破获网络涉毒案件695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万名,缴获毒品2.9吨。走私贩毒人员携带毒品、当面交易的接触式贩毒模式已越来越少,利用网络虚拟身份勾联、线上交易毒品,采用手机银行、微信、支付宝转账等网络支付方式付款,通过寄递渠道运送毒品的网络贩毒模式已成新常态;为规避公安机关查处,一些吸毒人员利用网络社交软件建立“毒友群”,用虚拟身份、暗语交流,进群后要直播吸毒,不参与直播吸毒,或不购买毒品就被踢出群。

“网络贩毒的新情况已引起云南检察机关的重视。”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沈曙昆说,目前,云南检察机关梳理出境内外不法分子引诱犯罪的惯用手段,在被招募人员较为集中的地区、场所,结合普法教育,法治宣传进校园,运用“两微一端”新媒体,进行广泛的法治宣传教育。

同时,云南检察机关还运用检察建议督促网络社交平台、网络信息搜索发布平台、智能终端即时通信服务平台对其所登载的信息进行自律把关、筛查过滤,并定期向平台用户端推送禁毒、防毒相关法律政策,加速升级完善敏感信息监测及账户实名审核机制,尽可能清除冒用他人身份注册、一人多号、频繁换号的情况,以此来降低网络招募的风险。

(责编:李依环、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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