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消委会接到一个来自家长的求助电话,称自己8岁儿子偷偷到外面购买了上千元的Q币,想要退货却不知如何是好。消委会方面表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因此这一交易应属无效,家长可向消委会申请调解。
家长:自己8岁大孩子近日偷偷从家里拿钱,到附近的便利店自行购买了上千元的Q币,回到家之后才发现,想到商家退款却被拒绝,只好求助于中山市消委会。
中山市消委会: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中的未成年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进行。根据以上规定,在这个案例中,小孩购买价值上千元的商品,与其所处年龄并不相符,小孩也应该没有能力支付上千元的款项,因此这一交易应该算是无效的,因此家长可以到消委会申请调解退款。
提醒:商家在遇到未成年人独自求购价值较为昂贵的商品时,最好还是要先询问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征得监护人同意才可出售,否则可能会像案例中的商家造成自身损失。(记者黄庭辉 通讯员谢辉)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