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期末,许多学校的“奖优评先”工作都提上日程。日前,有媒体报道,杭州有位家长在当地论坛发帖倾诉:孩子所在学校将视力纳入“三好学生”评选标准,要求两眼视力均达到5.0以上,4.6及以上的学生本学期视力下降两眼相加不高于0.2,4.6以下的学生则不能参评。发帖家长和围观网友都表示,该要求“不公平”且“过于严苛”。
对“不公平”,人们很容易理解并达成共识。视力受遗传等客观因素影响,不是学生本身凭努力能够达到的。由于天生视力不好,就把学生挡在“三好”门外,属于明显歧视,学校有必要立即修改细则,在规定中预留弹性空间。
对“过于严苛”怎么看、怎么办,却见仁见智。一种很有代表性的观点是,既然“严苛”受了批评,那就有条件地适当放宽,这样就可以让更多的人满意。但一时的批评意见减少或家长“满意”,显然并不能化解视力与“三好”的纠结,更不意味着人们对“三好”标准的质疑就此偃旗息鼓。
近年来,“三好”评选在社会的“隆隆炮轰”中,不断或主动或被动地打破陈规陋习,在评选标准、方式等方面都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去年以来,逐渐有少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取消中小学省级“三好学生”评比和表彰,一些地方则开始将视力等一些非智力因素加入“三好”评选的标准中。学校层面的改革力度更大,有的小学取消了一至三年级的三好评选,还有的学校则干脆取消“三好”评选,代之以更具体的专项评选。
不论是在评选标准中纳入视力因素也好,还是设置更多更具体的专项奖让更多学生收获成就感也罢,这些变化最核心的理念在于通过“三好”评选的导向作用,弘扬素质教育,抵挡应试教育对中小学的侵蚀。
我们明白,评价的指挥棒效应,一定会对相关人员特别是评价对象起到刺激作用。比如在“三好”中引入视力指标,表面上卡的是学生的视力,学校的初衷可能是对应试教育中的死读书、读死书现象说“不”。拉高“三好”的视力门槛,学生和其身后的家庭不可能不为之动容,不再逼学生在知识学习这一条路上走到黑,进而整体改变家庭的教育观念。
然而,不能忽视的是,随着学生年龄的增长,学校教育对学生的影响日益增强。作为素质教育的主阵地,学校应该首先守好自己的防线。除了对家庭提要求,学校有必要先反思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是否给学生提供了多元的发展路径与评价方式?是否率先将学生从题海中解放了出来?又是否尊重了不同起点学生的成长状况?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如果学校本身的教育教学方式都在对学生的视力构成侵害,那么很可能如某些人所言,学校的标准会不由自主地逐渐放宽,更有可能的是,学生的近视率有增无减,标准一宽再宽,直至视力纳入“三好”标准的规定变为一纸空文。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如果学校真正为学生的发展着想,则不会再自以为是地提出“视力4.6以下学生没资格参评‘三好’”这样傲慢又武断的规定。学校和家庭会携起手来,以学生迈入学校那一刻为起点,小心翼翼地、像呵护生命一样呵护学生的视力,乃至学生的身心健康。■张滢
(来源: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