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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公办高中有违教育公平的择校应该取消

2013年08月02日09:48    来源:南方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评:公办高中有违教育公平的择校应该取消

  报载,今年4月3日广州市教育局公布了《2013年广州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意见》,提出从明年开始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7月31日,在新闻发布会上王东副市长再次确认了这一政策,“高中择校我们明年就会取消,以后高中录取跟大学录取一样,差一分都不行”。

  公办普通高中列出“公办择校”的招生科目,在一定比例的条件下,对选择“公办择校”的考生“按成绩高低顺序录取”。这是唯一经过教育部批准的择校。

  在教育产业化的思维下,有不少人认为高中不属于义务教育,可以拿出一定比例招收“择校生”,让那些成绩稍低而又愿意支付高额“择校费”的考生能够凭钞票进入没有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学校。而收取的择校费则用于学校的建设。来一个教育经费不足,靠富裕家庭择校来补充的“先富帮后富”。他们不仅不顾这些考生的学位实际上是“寒门子弟”被挤出的结果这个谁都清楚的事实,而且还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为自己的这种不公平辩护。

  2007年我在政协全会上提出了取消“公办高中择校”科目的提案,落实教育“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公平,得到的回答是“条件还不成熟”。条件不成熟,就应该创造条件去取消。我们坚持要教育厅拿出取消的诚意,选择试点地区试点。当时选择了越秀区。但我发现,公办择校取消之后,又出现了“借读生”,收费更高,更加不规范录取。看来优质公办高中学位这种资源短缺,才是根本原因。

  在许多非户籍考生只能报考公办高中择校生的条件下,择校生录取线高于计划生录取线的倒挂现象,打破了用钞票买学位的美梦,而择校生变成了“非户籍考生”的拼搏考场。

  取消公办高中择校生的招生科目,就彻底的让“非户籍考生”用钱买学位的梦破灭。而要力求取得“四个门槛”(常年固定的工资、固定的住处、稳定的社保缴纳、完整的初中学历)。在户籍考生和符合四门槛条件的考生里,才会有“高中录取跟大学录取一样,差一分都不行。”取消公办高中择校生,是一个强化“户籍”不平等的基础上的平等。

  究其原因,还是“公平”是有条件的,公平的范围越广,财政负担的范围也越广,财政负担的层级就越高。在公办高中的财政负担由广州财政负担的条件下,完全对“非户籍考生”开放“异地中考”,的确“全免”难度太大,在对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问题上,我们只能要求“不落后于全国其他城市”。这是符合实际的一种决策选择。

  取消有违公平的公办高中择校,向着取消“钞票学位”侵占计划学位的不公平迈进了一大步。我们还要进一步随着户籍制度改革,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成为“户籍人口”,进一步打破户籍壁垒下的不公平。

  总之,公办学校要坚持公平的原则,把不公平的特殊的优质诉求让民办学校去满足,这个办公办教育的观念必须通过“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来不断强化,不断巩固。(王则楚 广东省政府参事)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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