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6月3日电(记者 陈尚营)进入6月,高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暑假即将来临,各类非法招生广告及非法招生行为屡有发生。近日,济南市教育局发布《选择教育培训学校温馨提示》,提醒广大中小学生家长谨慎选择培训学校学习。
据济南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培训学校发布招生广告前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发布时应注明备案编号。如,在市教育局备案的编号为:鲁济招广字(备案年份xxxx号)。
招生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合法,不得欺骗和误导学生及家长。通过手机短信收到的招生广告均为违法违规发布;凡含有不负责任的许诺、不科学的表述教育效果的语言或保证的内容、与其他教育机构相比较或者贬低其他教育机构的内容、使用国家级(或最高级、最佳、一流、专家)等广告法中明令禁止的广告用语的内容、使用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的内容、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同步辅导及相关的内容、聘用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开展有偿教育教学活动的内容、利用公办中小学资源办学的内容、与公办中小学联合举办培训活动的内容等,均为非法广告。
教育局提醒,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在学校招生咨询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不得实行,学校不得以“建校基金”“教育储备金”等名义向学生和学生家长集资或变相集资。
学习期限在一年以内的非学历教育培训,学生因自身原因退学,在扣除学生已购物品费用后,按实际学习时间折算核退剩余费用;学校刊登、散发虚假招生广告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学生退学的,退还学生缴纳的全部费用。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少退费用。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