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载:近日,武汉太医堂中医院在网上打起广告——“无痛人流,学生半价,原价900,凭学生证仅450元”。该医院网页上声称这是“关爱学生群体的爱心行动”,已帮助近千名学生解决“意外”烦恼,每天前十名患者还可报销车费。据了解,武汉多家私立医院都开展过“大学生优惠无痛人流”活动。
别无视广告的副作用
张立美(小学教师):导致人流低龄化,除了我国性教育缺失和失败之外,最主要的原因正是当下医院的人流广告对学生的误导。不少医院盲目追逐经济利益,无视社会责任和良知,乱张贴乱散发人流广告,将人流广告贴进中学、大学校园,甚至不少像武汉这家医院一样,打着 “爱心”旗号,招揽学生人流生意。从表面上看,“学生人流半价”确实减轻了学生群体的人流负担,让学生享受到了实惠,避免学生因为人流费过高而再次犯错。但是,在客观上进一步降低了未成年人偷吃禁果的犯错成本,降低了对学生犯错的惩罚力度。同时,无形之中对学生群体产生了严重误导,误导学生对人流缺乏科学、正确的认识,进一步强化了学生对人流的无所谓观念,不拿人流当回事,以为人流对人的身体毫无危害或者伤害不大,把刮宫当成刮土豆皮一样轻松的普通小手术,导致不少学生重复人流。换言之,“学生人流半价”广告的副作用十分明显。
批判不能止于道德层面
汪昌莲(公务员):有的女孩未婚先孕如“家常便饭”,做人流像患了一次“感冒”。孩子如此放纵,恐怕与人流广告脱不了干系。
长期以来,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对“涉性广告”进行了集中整治。其中,原国家广电总局严令禁播性药品、性保健品和其他内容低俗、画面不雅的成人用品广告。但人流广告并不在整治范围之列,而一些违法的传单、卡片、宣传画等,同样没有销声匿迹的表现,泛滥的人流广告已成为管理盲区。问题是,对于“学生人流半价”这样明显违背社会公德的广告,显然不能止于道德评判,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能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但怎样就算是违背了公共秩序,在实际操作中很难界定。因此,笔者建议,广告监管方面的法律应该更完备、更具体,也更有操作性。同时,国家应出台相关规定,明确禁止人流广告的发布。
“人流广告”没有原罪
木须虫(职员):以大学生为对象的人流广告,没有对不对,只有大学生需要不需要。如果大学生不慎怀孕,终归要想办法解决问题。必要性的存在,有一个正规的出口,总比偷偷摸摸走地下途径要安全保险。至于学生凭身份证半价,倘若在服务质量有保证的前提下,的确有助于减轻相应的经济负担。
有人认为人流广告降低不懂事的成本,是在纵容他们犯错。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样的逻辑是不靠谱的。首先,没有谁会因为人流好做就会放任意外怀孕的风险。其次,什么是犯错?大学生两性激情难道就是错?恐怕这里面的道德伦理观念模糊,没有清晰的标准一直都是问题。
诟病性教育缺失由来已久,却没有盼来应有举措。如同说孩子“不懂事”一样,关键是谁有责任教会孩子“懂事”?
人流广告没有原罪,它被大学生所吸引,恰恰契合了大学生性行为半公开化、缺少引导和环境保护的状态。比如,大学生不慎怀孕,成了无法向学校、家长言明的秘密,无法在各方支持下,采取最有利的措施,把损害减到最小。正规医院的低价、无痛等夸大宣传,对缺少充分选择的学生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
更应关注学生性教育
苑广阔(职员):与其围绕着“人流半价”是关爱还是引诱争论不休,还不如从大学生性教育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反思。因为没有正规、科学、系统的性教育,让很多大学生只凭青春荷尔蒙刺激下的原始冲动去对待性,才导致了各种问题的发生。
比如是否应该避孕,哪种避孕方式更加适合自己,流产对身体的影响与危害等等,多数大学生都懵懂不知,等到意外情况发生了,才陷入手足无措的境地,最后只能被动接受社会上一些医疗机构的宣传和“劝说”,去接受所谓的“无痛人流”。可是到了这时候,伤害已经形成了,除了影响学习,耽误学业之外,还会给他们的心理和经济上带来双重压力。
对于正处在青春期的大学生来说,性是无法完全被“屏蔽”于他们的大学生活之外的,更何况现在已经允许大学生结婚,更没有理由拒绝他们“谈情论性”,但最为关键的是通过科学的性教育,帮助他们不为性所伤所害所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