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四川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二本首次设置了3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此外,今年对高考单科成绩名列全省前万分之一的考生,还可破格录取。
昨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四川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高考志愿填报、考试评卷、录取、加分照顾政策等,都做出了详细规定。今年高考仍旧在6月7、8日进行,各外语语种均不考听力,高考志愿在通知考生成绩后填报,提前批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4日17:00,其余本科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2:00。
相比往年,今年二本首次设置了3个平行的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的平行志愿也由4个增加到了5个。此外,今年对高考单科成绩名列全省前万分之一的考生,还可破格录取,在相应批次前单独投档。
志愿设置
对高考单科成绩优秀者,单独设置志愿
全省实行网上填志愿,志愿将安排在通知考生成绩后填报。今年录取批次分为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6个批次。在志愿设置上,提前批设置1个本科第一志愿、2个平行的本科第二志愿,1个专科第一志愿、1个专科第二志愿和一个预科志愿;本科第一批设置5个平行的第一志愿和2个平行的预科志愿;本科第二批设置3个平行的第一志愿和5个平行的第二志愿,以及第一、第二预科志愿;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均设置1个第一志愿、4个平行的第二志愿和第一、第二预科志愿。
我省部分省属院校今年还计划首招免费师范生,录取原则上将安排在相应批次前录取。本科第一、二、三批和专科第一、二批,均对高考单科成绩名列全省前万分之一的考生,单独设置了一个学校志愿、6个专业及专业调配志愿。
录取后续
志愿投档后,高校不得退掉已投考生档案
提前批、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的第一志愿,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的办法;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平行志愿和其它批次的平行第二志愿、藏文加试志愿、彝文加试志愿等,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
在后续志愿投档后,高校不得退掉已投的考生档案;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第一志愿档案不足时,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在“招生简章”中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除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外的香港10所单招院校,于7月4日前结束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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