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有关情况
进入新世纪以来,为了适应由“有学上”到“上好学”的历史性转变,改变很多地方办学过于分散的状况,同时统筹考虑城镇化不断发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逐年增加、农村人口出生率持续降低、农村学龄人口明显减少等客观形势,根据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各地普遍开展了较大规模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
总体上来说,布局调整后形成适度集中办学,提高了农村学校的办学规模和效益、优化了农村教师队伍、改善了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对于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相应带来了一些伴生的问题,如部分学生上学路程变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存在隐患、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不到位等,需要加以规范和解决。
为解决好这些问题,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出台政策文件。201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从科学制定布局规划、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和行为、办好村小学和教学点、解决学校撤并带来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2012年12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科学布局学校,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权利。二是改善办学条件。国家实施了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加强宿舍、食堂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国家提高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补助标准,并于2010年启动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四是提高村小和教学点办学质量。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就提高农村教师素质、保障农村教师待遇提出了多项政策措施。启动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工作,为全国教学点配备远程教育教学设备。
今后,要推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的贯彻落实,要求和指导各地以县为单位制定2015年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并报国家教改领导小组备案,在完成备案之前,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要进一步规范布局调整程序,保障群众有不同意见的布局调整要暂缓实施。要下大力气办好村小学和教学点,继续改善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是否制订专项规划、保障措施是否到位、工作程序是否完善、村小学和教学点建设是否合格等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校舍改造类项目进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2010年底财政部和教育部共同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一是为农村学校配备教学仪器设备、图书和多媒体,二是通过学校教室、食堂和宿舍等基本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并为后来实施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供硬件设施准备。实施对象为中西部地区的23省(市、区)和东部地区的辽宁、山东、福建3省。时间为2010年至2015年。
我们充分认识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关键是做好规划,校舍建设项目的核心是确保质量,确保质量的关键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重点从三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以规划为抓手,督促各地按照要求科学确定资金的使用方向和使用对象,着力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各项目省通过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编制2010-2015年总体规划和各年度实施计划。二是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在校安工程的基础上继续探索用信息化方式进行项目实施过程管理,要求各地全面采集各基本建设环节的相关信息,明确责任人,建立校舍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三是以召开培训会、交流检查片会,建立季报、通报和简报制度等多种方式指导和督促各地开展工作。目前,各省规划已经初步编制完成,2010-2012年规划项目2/3已开工,1/3已竣工,薄改项目总体进展顺利。黑龙江、甘肃、青海、广西、西藏、山东等省份项目开工率整体较高,甘肃、黑龙江、福建、吉林等省份项目竣工率整体较高。
薄改计划改变了农村学校的面貌,一些地方进城上学的学生开始减少,农村学校的生源得到稳定,大大激发了校长和教师办学的自信心和热情,学校焕发了生机。我们在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了解到,因为农村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2012年到城区学校就读的农村初中生比2011年减少了一半,桥南镇中心小学近年来招生人数持续下滑,但2012年开始回升。地处太行山区的山西省晋中市榆社河峪中学,2010年9月开学229名在县城和外地借读的学生“回流”,“回流”率达98%,初一招生111人,且没有一例外出借读,在校学生猛增至384人。学校各项工作规范化推进,办学条件、教育管理、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进城学生的减少也大大缓解了城镇学校的大班额问题。地处县城的榆社二中等学校,平均班容量从70多人降为56人以下,拥挤不堪的状况不复存在。
下一步的重点工作,一是抓落实,定期进行通报,并将工作进展情况与资金分配挂钩。二是抓交叉检查,督促落实基建程序,确保项目进度和建设质量;为项目设立标识牌,推进社会监督。三是抓管理系统,加强人员培训和数据采集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全面、真实,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三、2012年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展情况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颁布以来,在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各地高度重视,《条例》贯彻落实平稳有序,校车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有力保障了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1.联席会议201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做出专门部署。教育部、公安部等20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各地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是发布标准规范。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标准委制定或修订了《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校车标识》等,进一步规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三是研究政策措施。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保监会、标准委分别对财政支持校车服务的政策措施、税收优惠政策、校车保险制度、相关标准等进行了研究。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2012年9月到10月,联席会议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专项督查,各省(区、市)全部开展了自查,联席会议派出督查组对浙江、重庆等14个省(市)进行了抽查。公安部全面清理整治在用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工业和信息化部按标准要求清理在产校车产品,交通运输部开展提供校车服务客运企业排查和校车途经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监总局严格重大校车安全事故挂牌跟踪督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