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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颁布“减负令”:小学不得组织期中考试【2】

2013年02月26日09:17    来源:新京报    手机看新闻

  焦点

  【减负令】 课时

  8点前不得安排教学活动

  “减负令”规定:各区县和学校要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增加考试科目的课时或者减少、挪用体育、音乐、美术等非考试科目的课时。确保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并保证质量。

  严格控制周课时总量。小学一、二年级周课时不得超过26节,语文、数学、英语学科课程不得超过15课时;三至六年级周课时不得超过30节;初级中学周课时不得超过34节。

  另外,小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中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8小时。各中小学校不得早于8点安排教育教学活动,保证学生充分的休息和睡眠时间。

  【减负令】 作业

  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作业

  区县和学校要严格控制课外作业总量,其中小学一至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和英语可适量布置家庭作业,三至四年级每天作业总量不得超过30分钟,五至六年级每天作业总量不得超过1小时;初中每天家庭作业总量不得超过1.5小时。教师不得布置简单重复性和惩罚性的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学生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各区县和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教材和学习辅助资料应从市教委公布的《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凡确属教育教学所需的练习册、寒暑假作业等资料,学校应免费提供。严格禁止学校和教师向学生推荐或推销任何教辅材料,不得为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提供服务。

  【减负令】 竞赛

  竞赛成绩不得作入学依据

  严禁学校、教研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等以任何名目,在课余时间、寒暑假、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在校中小学生集体补习文化课程或上新课,不得通过组织补习、辅导向学生收取费用。

  同时坚决禁止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

  严禁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引导本校学生参加校外文化课补习班。公办校教师任何时间都不得到校外任教,今年将严查“公办校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任教”。

  此外,不得统一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报名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学科竞赛活动,禁止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各中小学校不得为学科类竞赛活动提供场地。

(责任编辑:许博、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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