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教育

呼喚普惠性托育服務 不負幼有所“托”

2023年02月06日08:51 | 來源:中國青年報
小字號

原標題:呼喚普惠性托育服務 不負幼有所“托”

  呵護兒童健康快樂成長,實現“幼有所育”,既是家庭關心的大事,也是國家重大民生事項。但“生了娃沒人帶”“雙職工帶娃難”成為年輕人普遍面臨的育兒難題。上海以立法破解托育難題,給“最柔軟的群體”以堅實的托付,引起廣泛關注。

  2023年1月1日起,《上海市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成為全國首部探索將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整合立法的地方性法規。在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市婦聯兼職副主席黃綺看來,將學前教育和托育服務一體化立法,既規定了政府在學前教育和托育服務中的職責范圍,也規定了學前教育和托育機構的場所、人員等標准和要求,這一創新立法具有啟示價值和現實意義。

  2017年,時任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的黃綺就開始密切關注托育服務發展問題,2017年上海市兩會上,她提交了“0至3歲的幼托難題亟須在政府主導下解決”的提案﹔2018年全國兩會上,她提交了“將學前教育費用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延伸至3歲以下”的提案﹔2019年全國兩會上,黃綺委員繼續提交了“建立與完善0至3歲公共托育頂層設計的法律及政策的建議”的提案。

  2023年1月中旬召開的上海市政協十四屆一次會議上,托育話題同樣是黃綺委員關注的重點。她建議,在落實好《條例》、完善公辦托育機構建設的同時,注重鼓勵發展價格親民、設施完善的民營托育機構,特別要重視社區托育,鼓勵發展全日制、半日制及小時制等靈活托育方式。

  黃綺注意到,有些家長要求托育機構裝攝像頭,方便自己通過手機遠程觀看孩子的情況。她認為“這是家長沒有安全感的體現,家長對托育機構的放心程度,取決於托育人員對孩子的負責程度”。

  調研中,黃綺發現,多數家庭都很重視兒童的早期教養與開發,對托育服務的內容、時間、入托適合的年齡等有要求,選擇托育服務時更關注服務質量(包括機構資質、教師與工作人員資質、機構硬件設施等)。

  托育機構存在不少問題,“需求和資源難以匹配,家長需求不一,托育服務人員數量、質量雙缺失﹔很多私營機構較難管理,一些非正規機構隱蔽、游離於相關部門的監管體系之外。”黃綺說。

  針對當前托育服務存在供給總量不足、結構失衡、服務質量不高等問題,中國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史毅認為,可繼續統籌優化整合學前教育和托育服務資源。在他看來,托育服務行業中機構類型眾多、條件差別大,可通過有效監督引導機構按照標准規范執業,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保障入托孩子的安全,才能提高家庭對托育服務的信任感。

  黃綺建議,解決“托育難”問題,還可根據家庭、社區的需求,分層分類設置不同托幼服務、不同托育模式的服務標准、准入門檻以及監管標准,借助機構、社區、企業等為家庭提供保育、教育、托育等多元化早期服務。

  史毅分析說,目前托育機構的區位分布不均衡,多數城市的托育機構設立在距離社區較遠的商業綜合體,社區的服務設施符合托育機構建設標准的閑置空間資源較少,農村人口居住地相對分散,基礎設施不夠完善,導致農村辦托育機構存在障礙。

  “建議通過立法方式保障三歲以下的嬰幼兒免費享受托育、育兒指導等一系列服務。”史毅認為,如今的托育服務更多聚焦於城市家庭,當前我國絕大部分農村地區尚未建立嬰幼兒保育服務體系,他建議深入探索農村托育服務,密切關注農村留守兒童,通過上門入戶服務對監護人進行科學育兒培訓。

  在黃綺看來,生育后的養育、托育問題對身處職場的適婚年輕人來說尤為重要,目前嬰幼兒入托難、入托貴與托育機構招生難、生存難現象並存。“若國家政策能優化解決‘托育難’問題,實現‘幼有善育’,對很多想生孩子但不敢生的年輕人,或許能提升其生育意願。”黃綺說。

  “從現有的研究成果來看,托育服務能減輕家庭育兒負擔,有助於提高生育水平和生育意願。”史毅提醒,大規模推行市場化托育服務,如果價格不在普通家庭可承受范圍之內,可能反而會降低再生育意願。

  黃綺建議,有關部門應積極開展托育相關立法工作調研,深入系統思考兒童早期教育的發展方向,出台優惠傾斜政策,通過稅收減免、教育津貼等鼓勵企業、機構、社會組織等一起興辦托幼服務機構,承擔社會育兒責任。同時可在師范院校開設相關專業,加強托育人才建設。

  記者 先藕潔 韓飏

(責編:郝孟佳、熊旭)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