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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研究生復試原則上採用網絡遠程方式

2022年03月22日09:02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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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復旦大學:研究生復試原則上採用網絡遠程方式

  據復旦大學研究生招生網消息,復旦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場規則21日公布,規則包含14條,其中提出,受疫情影響,復旦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原則上採取網絡遠程復試方式,效力與線下復試等同。參加復試的考生應提前閱讀《網絡遠程復試考生操作說明》,做好復試准備工作,按照招生院系要求提前進行演練。如考生未按要求提前進行演練,導致復試時出現網絡設備問題,由考生承擔由此造成的相應后果。

  以下是全文:

  一、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復試不合格、同等學力等人員加試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受疫情影響,復旦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原則上採取網絡遠程復試方式,效力與線下復試等同。參加復試的考生應提前閱讀《網絡遠程復試考生操作說明》,做好復試准備工作,按照招生院系要求提前進行演練。如考生未按要求提前進行演練,導致復試時出現網絡設備問題,由考生承擔由此造成的相應后果。

  三、網絡遠程復試平台首選“騰訊會議”,復試過程中一般要求考生安裝“雙機位”。一機位是考生復試主界面,考生首選使用筆記本電腦或平板電腦復試,確保設備的視頻、音頻功能正常運行,保証面試過程中網絡順暢,不受外界因素干擾。二機位僅顯示考生靜音狀態的視頻畫面,可以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進入面試平台后關掉音頻功能。考生應按照《網絡遠程復試考生操作說明》擺放安裝雙機位。電子設備在復試過程中不得運行其他網頁或軟件。

  四、考生應在參加網絡遠程復試前再次確認設備正常運行、網絡暢通,關閉設備頁面所有可能彈出消息的程序(包括微信、QQ)。

  五、考生應按照招生院系規定的時間准時參加復試,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如不具備遠程復試條件,應提前向招生院系反映,並向目前就讀高校或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等尋求合理的支持幫助。

  六、考生應選擇在獨立、無干擾、光線明亮的場所參加復試,視野范圍內禁止放置與復試內容相關的書籍資料﹔桌面禁止擺放除復試設備以外的其他物品,未經允許不得擺放紙、筆。

  七、考生參加復試時,應自覺遵守考試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的安排和管理,主動配合進行報考資格在線審查、“人臉識別”、“人証識別”身份驗証核查、復試環境檢查等事項。

  八、考生在復試過程中應按照復試專家和工作人員的要求操作,雙肘置於桌面,雙手在胸前自然上抬輕握、約與肩部同高,顯示在視頻畫面中﹔答題時未經允許視線不得離開屏幕,不得操作、切換電腦屏幕。

  九、考生如在復試過程中出現設備故障或網絡連接不順暢等情況,應及時配合復試工作人員採取相應調整措施。考生如無法聽見(聽清)專家提問,應主動說明情況,請專家復述試題。無法請見(聽清)專家提問但未當場說明情況的,由考生承擔由此造成的相應后果。

  十、考生在復試過程中不得拍照、錄音、錄像、直播、錄屏、投屏。

  十一、考生必須獨立答題,禁止借助他人或相關資料。未經允許禁止使用除一機位與二機位設備之外的其他通訊、電子設備,否則一律按作弊論處。

  十二、考生在復試期間及招生院系本學科復試工作全部結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傳播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否則一經查實按作弊論處。

  十三、對違反招生管理規定和考場規則,影響招生公平、公正的考生,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進行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考生的違規、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和考生人事檔案。

  十四、依據“兩高”《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在研究生招生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中組織作弊、替考等行為屬於“情節嚴重”的刑事案件,將移交有關部門依法定罪量刑。

(責編:郝孟佳、馬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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