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三部門規范非學科類校外培訓 不得以非學科類培訓名義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人民網北京3月3日電 (記者溫璐、孫競)3月3日,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於規范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公告。要求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應當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市場需求、培訓成本等因素合理確定培訓收費項目和標准。培訓收費應當實行明碼標價,培訓內容、培訓時長、收費項目、收費標准等信息應當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
公告指出,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應當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嚴格履行合同義務,規范自身收費行為。禁止以虛構原價、虛假折扣、虛假宣傳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禁止任何形式的價格欺詐行為。
公告提出,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須全部進入本機構收費專用賬戶。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不得使用培訓貸方式繳納培訓費用。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行業組織應當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引導培訓機構合理定價,規范校外培訓服務,不得以非學科類培訓名義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自覺維護市場秩序和行業形象。
此外,各地教育、發展改革、市場監管等部門及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非學科類校外培訓市場監測體系,及時掌握市場變化情況,加強監管,合理引導市場預期,依法嚴厲查處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公開曝光情節嚴重的典型案例。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於家長報名校外培訓機構,有三點提醒建議。一是理性參與培訓。多與學校、老師溝通,了解孩子的學習情況,注重結合孩子的個性特質、興趣愛好和學習狀況等因素,因材施教,能在學校滿足補差、拓展等需求的可以不再為孩子報校外培訓班,切勿盲目跟風。
二是選擇合規機構。確有培訓需求的,要認真查看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証和營業執照,與教育部門公布的黑白名單進行查詢核對,事先了解其從業人員、資金監管、收費標准等情況。
三是保障自身權益。與培訓機構簽署規范的培訓服務合同,不超過規定時長繳費,主動索要發票等收付款憑証。同時,自覺抵制變相違規培訓,及時舉報違法違規行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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