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開始報名 這些重要信息你需要掌握
編者按:2022年度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開始報名,此次報名有哪些基本要求?基層工作經歷如何界定?讓我們一起了解。
公開遴選職位包括處長及以下職務和一級調研員及以下職級職位。公開遴選職位分為兩類:一類面向符合條件的公務員、一類專門面向符合條件的選調生。
公開選調職位包括副處長職務和一級至四級調研員職級職位。
公開遴選報名范圍和條件
省級及以下機關中已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省級及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可以報考。
1、報考人員需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2、除報考專門面向選調生的公開遴選職位外,報考其他職位均應符合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沒有規定的,須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
3、報考處長職位,須現任縣處級正職領導職務或者具有2年以上縣(市、區、旗)領導班子副職工作經歷的縣處級副職領導職務﹔報考副處長職位,須現任縣處級副職領導職務或者具有3年以上鄉(鎮、街道)黨政正職工作經歷的鄉科級正職領導職務﹔報考一級調研員及以下職級職位,須現任相同層次的職務職級。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2021年11月,現任職務職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工作未滿5年的(含試用期)﹔按照有關規定,到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選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公開選調報名范圍和條件
國有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可報考。
1、現任中央企業總部工作部門下設處室負責同志或者企業總部及下屬單位相當職務層次人員﹔現任省(自治區、直轄市)屬企業工作部門(處室)或者直屬單位負責同志及相當職務層次人員﹔現任市(地、州、盟)屬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及相當職務層次人員﹔在中央企業地方下屬單位工作的,比照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市(地、州、盟)屬企業現任相當職務層次人員﹔以及在上述國有企業工作,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
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工作人員,須在五級、六級管理崗位,其中報考一級、二級調研員職位的,須在五級管理崗位﹔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須在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及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市(地、州、盟)直屬事業單位副高級崗位2年以上或者正高級崗位。
2、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
3、除公開選調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報考一級、二級調研員職位的,年齡在43周歲以下(1977年11月以后出生)﹔報考副處長或者三級、四級調研員職位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0年11月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晉升至公開選調職務職級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和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2021年11月,現任職務以報名前的任職為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被開除公職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選調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各佔50%確定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重點測查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各佔50%確定考試綜合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各職位的報名人數與遴選或者選調計劃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於5︰1。面試人選與遴選或者選調計劃人數的比例一般為5︰1。
筆試和面試的滿分均為100分。
報名人員可於2022年1月登錄遴選選調專題網站,查看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和首批面試人選名單。
各部門可根據需要開展職位業務水平測試,測試成績佔面試成績的30%。面試成績將發布在遴選選調專題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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