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探索建立中小學教師培訓學分銀行
人民網北京12月29日電(王藝錠) 日前,教育部印發《關於大力推行中小學教師培訓學分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教育部教師工作司負責人表示,教師參加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確認的教研活動,可納入培訓學分。
2010年,中央財政支持實施“國培計劃”,深化培訓模式、管理機制等方面改革,加強培訓團隊和機構建設,產生了較好的示范帶動作用,教師培訓機會逐漸增多,教師培訓質量逐步提高。但是,當前教師培訓仍然存在著重項目設計、輕整體規劃,重統一培訓、輕教師選學,重短期學習、輕持續提升,重學時認定、輕結果應用等問題,亟待進一步改進和完善。
據該負責人介紹,此次出台的《意見》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提出總體要求。明確教師培訓學分管理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提出推行培訓學分管理的改革方向,並對建設教師培訓學分標准體系、做好教師培訓規劃進行了重點闡釋。
二是明確主要措施。包括分層提供培訓課程、建立學分認定規范、嚴格學分審核認定、探索建立學分銀行和強化學分應用等內容。
三是加強組織保障。主要就推進教師培訓學分信息化管理、落實教師培訓學分管理職責等提出具體要求。
這位負責人表示,在制度設計上,《意見》做了如下創新:
一是構建教師培訓學分標准體系。學分標准體系的構建將有助於各地科學制定教師培訓周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有利於培訓機構分層、分類、分科建立教師培訓課程體系,有利於推進廣大教師按需開展自主選學。
二是健全學時學分合理轉換機制。在學時與學分的轉換上,實行培訓層級不同、學員學習成效不同、承擔培訓任務層次不同,差異性認定培訓學分的制度,體現了培訓學分的“含金量”,將極大地調動教師參訓的積極性。
三是探索建立教師培訓學分銀行。建立培訓學分銀行將有力推動高等院校、區縣研訓機構、一線學校的協同,促進教師職前培養和職后培訓的一體化。
四是注重發揮培訓學分應用價值。強化教師培訓學分的有效應用,將教師參與培訓與自身專業持續發展結合,依托教師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教師培訓檔案,適時記錄教師所學課程、學習成效和學時學分等關鍵信息,對教師遞進式、持續性、終身化成長起到重要的支撐作用。
據了解,2012年,教育部在遼寧、浙江、湖南、重慶等地啟動教師培訓學分管理試點。經過3年多的試點工作,4省(市)試行教師培訓學分管理取得了成效,教師全員培訓有序推進,培訓專業化管理水平有效提升,教師參訓動力明顯增強,有力地促進了教師專業持續發展,為研究起草《意見》、全面推行教師培訓學分管理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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