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教育>>滾動新聞

什麼讓孩子變得暴戾(防治校園欺凌②)

本報記者 丁雅誦
2016年11月18日07:28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小字號

  核心閱讀

  校園暴力,為什麼屢禁不止?專家認為,孩子身心發育不完全,情緒容易不穩定。父母的暴力對待、家庭與社會大環境潛移默化的影響,也會引發孩子對暴力的效仿和崇拜。報道校園暴力事件時,如果過分渲染細節,也會引發“觀察學習”效應,使案例成為“教材”。要杜絕校園暴力,則需要法律的有效約束,以及學校和家長的教育、溝通,不能張口罵、抬手打。

  

  打開網站,輸入“校園暴力”幾個字,就會有一大批視頻出現在眼前:羞辱、掌摑、圍毆……每段視頻,都觸目驚心。

  學校,本應是最陽光、最安全的地方。然而,當種種欺凌行為不斷傷害孩子們的身心健康、沖擊社會的道德底線,人們不禁要反思,究竟是什麼原因讓孩子變得暴戾?將施暴事件公之於眾,有哪些利弊?到底怎樣做,才能有效防治欺凌事件?

  暴力事件頻現,個人原因還是社會原因?

  身心不成熟,家庭社會問題誘發認知偏差

  前不久,北京某專修學院發生了一起校園暴力事件。兩名女生在宿舍內遭到多名女同學毆打,導致嘴角撕裂、身體多處受傷。而更令人震驚的是,事發后,打人女生竟在微信朋友圈公然發布警車和警察照片,並配發“已經對警車免疫”“這次幾日游?”等調侃性的文字。

  在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中,施暴者的不以為然讓人十分揪心。有些孩子“天真地”認為暴力行為是可以被接受的、是能夠解決問題的﹔有些孩子則把暴力當作一種“發泄情緒”或“樹立威風”的方式﹔還有些孩子主動錄制視頻、上傳網絡,將暴力行為當做一場“表演秀”……這些現象,折射出的是青少年價值觀的扭曲。

  “青春期的孩子,身心發育不完全,大腦的前額葉還不成熟,加之荷爾蒙激增,所以情緒不穩定、暴躁失控、自我調節能力差是常見的現象。這也是導致青少年暴力行為多發的一個重要原因。”首都師范大學心理素質教育指導專家楊芷英說道,“除去生理因素外,更主要原因則是青少年對施暴行為的認知出現了偏差。偏差的出現,與其所處的環境息息相關,包括家庭、社會等諸多方面。”

  “很大程度上,校園欺凌的根子在家庭。”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表示,“許多施暴的孩子有著相似的家庭背景:或是家境優越,認為不管出了什麼事,家長都可以擺平﹔或是家境惡劣,自己有過被父母暴力對待的經歷。家長處理問題的方式,往往會引發孩子的模仿。”

  “做事不講程序規則、處理問題簡單粗暴、缺乏友好協商意識……諸如此類的社會大環境,也會潛移默化地影響孩子,成為校園欺凌滋生的土壤。”儲朝暉認為,“比如影視、游戲中的暴力,會讓孩子形成一種‘心理免疫’。一旦現實生活中出現了矛盾,他們就會不自覺地將暴力行為應用到其中。畢竟,青少年心智發育不成熟。”

  施暴視頻流傳,警醒社會還是引發模仿?

  不應渲染細節,注意隱私保護

  與過去相比,發生在網絡時代的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有著更易傳播、更易擴散的新特點。當人人都是自媒體的時候,一起發生在校園角落裡的暴力事件,很有可能在當天就會廣為人知。

  施暴視頻發布到公共平台之后,由此帶來的傳播效果,也會朝著不同的方向發展:人們會對受虐者產生同情、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對施暴者加以譴責、告誡自己不可施暴等,這是積極的效果﹔施暴者對自己的惡行引以為傲、高調叫囂,引發未成年人的效仿,這是消極的效果。

  “網絡的雙刃劍效應,必須引起我們的足夠重視。”南京師范大學心理健康教育咨詢中心咨詢師裴濤說,“在新媒體環境下,有一些視頻材料沒有經過后期處理,直接把暴力現場展示在屏幕上,甚至過度渲染細節,這些都是應該禁止的。因為,孩子們在觀看欺凌暴力視頻報道時,往往缺少家長或學校的合理引導,這就很容易讓身心發育尚不成熟的觀看者感到不適、受到沖擊,成為欺凌暴力的間接受害者。另一方面,這些視頻也很有可能造成‘觀察學習’效應,引起一部分未成年人的模仿,成為反面教材。”

  楊芷英認為:“暴力事件可以報道,典型事件也應當通報,媒體可以做道德上的評價、行為上的指導。但要注意的是,不要過分渲染細節,不要出現暴力打斗的具體場面。否則,可能適得其反。”

  裴濤強調:“傳播案例,能夠引發社會關注,起到警示的作用。但是,應該避免泄露孩子的隱私、揭開孩子的傷疤、使他們受到二次傷害。無論如何,要將孩子的身心安全與合法權益放在首位。”

  杜絕校園暴力,懲戒有效還是感化有效?

  加大懲戒力度,但別靠打罵

  我國刑法規定,未滿14周歲或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故意傷害但沒有致人重傷的,不構成犯罪,作為一般民事糾紛處理,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以此為由,有些孩子就以“我沒成年,法律管不著我”為借口,肆無忌憚、有恃無恐。

  事實上,校園暴力是世界范圍內普遍存在的問題。像美國、英國、日本等國家,都採取了立法的形式,加大對施暴者的懲戒力度。“法律的約束是防治校園欺凌不可或缺的一環,但這種約束不是簡單地處置施暴者,還包括對家長、學校、社會的規范。”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耿申認為,“除了要讓未成年人承擔欺凌與暴力的相應法律責任外,更應該進一步明確未成年人監護人的監護職責。同時要落實《社區矯正實施辦法》,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

  有專家認為,要從根本上杜絕校園欺凌和暴力,還是要立足教育。

  “對於那些有過暴力行為的孩子,不要另眼相看。作為老師,要充分了解孩子的行為動機,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幫扶。”北京石油學院附屬中學校長孫玉柱說,“此外,通過事前疏導的方式,將暴力從源頭上掐滅,這是格外重要的。作為學校,應該加強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作為家長,應該以建設性的方式與孩子溝通交流,而不是張口就罵、抬手就打。”

  

  何為社區矯正?(鏈接)

  2012年1月,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和司法部制定了《社區矯正實施辦法》。

  在我國,社區矯正是指將符合法定條件的罪犯置於社區內,由司法行政機關在相關社會團體、民間組織和社會志願者的協助下,在判決、裁定或決定確定的期限內,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促進其順利回歸社會的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社區矯正的優勢,一是可以避免罪犯在監禁過程中的交叉感染現象,二是可以大幅降低司法成本。

  2012年以來,社區矯正已連續3年每年新接收超過40多萬人,社區服刑人員數量接近全國罪犯總數的1/3。全國近年來社區矯正期間重新犯罪率一直處於0.2%左右的較低水平。

  社區矯正制度,目前還面臨社會化程度較低的問題。當前,社區矯正工作倚重政府機關,因而還需要鼓勵和動員社區、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提高參與度。


  《 人民日報 》( 2016年11月18日 20 版)
(責編:趙英梓、林露)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