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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布2017年高考網上報名規定

2016年10月26日16:16 | 來源:新疆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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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上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2016年12月10日前結束

  導讀

  《自治區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規定》(下稱《規定》)近日公布,要求各地2017年普通高考網上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在2016年12月10日前完成,各地招辦自行確定報名開始時間並提前向社會公布。

  《規定》明確,自治區2017年普通高考網上報名統一通過“新疆招生網”進行,網址為:http://www.xjzk.gov.cn

  《規定》明確了新疆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跨地、州、市就學考生及其他等各類考生的報名條件,同時明確七類人員不能報考。了解《規定》詳細內容,可登錄“新疆招生網”(網址同上)查詢。

  《規定》要求各地,要健全報名組織機構,加強網上報名的技術指導、培訓和資格審查,落實主要領導負責制和報名工作責任人“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報名工作的宣傳,讓考生和家長全面了解報名渠道、流程、資格條件及注意事項;完善和落實高考報名公示制度和信訪舉報工作,強化對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時段的監督檢查;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考生戶籍和學籍的審查,確定專人對一些群眾反映強烈、問題比較嚴重的地區、學校尤其是民辦中學、中等職業學校等進行重點審查,嚴防空挂學籍和違規落戶行為。

  《規定》強調,各地要加大對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查處力度,嚴厲打擊假學籍、假戶籍等“投機報考”違法違規行為。對於組織或參與“投機報考”活動,以及為偽造中學學學籍檔案、空挂學籍等行為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將按照黨紀、政紀嚴肅查處,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涉及“投機報考”的違規案件,除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主管領導及有關責任人的責任;經查實的考生,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報名資格並按要求在教育部“陽光高考”網站曝光。

  《規定》指出,未在南疆四地州、國家貧困縣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連續三年實質性就讀的考生不享受南疆和貧困縣的特殊照顧政策。未在對口援疆受援地區報名的考生不享受當地的對口援疆政策。

  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提醒考生:密切關注各地網上報名時間安排,以免錯過報名機會;須持二代身份証採集報名信息,並嚴格按照報名系統規定流程操作,完整、准確、客觀、真實填寫網上報名信息,仔細核對網上報名信息內容,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確認表內容的真實性和准確性確認無誤后簽字;同時務必妥善保管好本人填報信息時使用的用戶名和密碼,防止他人盜用。

  如遇疑問,可就近向所在學校、當地招生考試機構咨詢,或撥打當地招生考試機構電話,或撥打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專線電話(0991-8750000)咨詢。

(責編:陳琳(實習生)、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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