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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教師:改革命題不能“矯枉過正”

2016年10月24日08:32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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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改革命題不能“矯枉過正”

安徽高考自今年恢復全國卷,於是筆者對全國卷多加了一些關注。關注的結果發現,全國語文卷與以往相比有了很大的改革:那就是在文本閱讀中設置了選考題,即在文學類文本閱讀和實用類文本閱讀中任選一類題作答。

對於這樣的“改革”,筆者始終不明白究竟是出於何種目的。是有意留給考生選擇空間,讓考生充分享受自由答題的權利?這種貌似人性化的寬鬆做法,筆者覺得毫無必要。因為既然是考試,就有其必然的約束性和嚴肅性,表現在試卷上的任何外在企圖都是枉然,也是很不現實的。

那麼,是考慮高考具有“指揮棒”作用,這樣選考突出實用類文本與文學類文本同等重要?筆者認為更沒有這個必要。道理非常簡單,因為語文是最大眾化的基礎學科,其外延跟生活同等,原則上沒有主次之分,考試也就無須突出誰輕誰重。

另外,選考還會加重考生負擔,也給日后閱卷帶來不小的麻煩。對於加重考生負擔一說,可能有人不理解:“選考”不是“全考”,怎麼會加重負擔?其實選考也是要閱讀的——隻有閱讀才有比較﹔隻有比較才能選考。這不算加重負擔算什麼?

目前,給語文的高考時間依舊是兩個半小時,是所有考試科目時間最長的。但是,千萬不要以為考語文最輕鬆:考生要在有限的時間內,看、做五個閱讀題(現代文閱讀、文言文閱讀、古代詩歌閱讀、選考題兩個閱讀),外加第Ⅱ卷表達題訓練,還要寫一篇不少於800字的作文。可謂一浪高過一浪,其緊張程度真的是讓人喘不過氣來。

說句實話,筆者是語文老師,在規定的時間和場合做這樣的卷子,不要說能得多少分,就是完完整整做完,恐怕都很吃力。筆者也問過不少考生,他們幾乎都說“根本沒時間深究,全靠蒙”。這是必然的,試卷分量越重,答題質量就會越低。語文高考及格率這些年一直上不去,與此不無關系。

筆者不反對高考命題與時俱進,適當作些改革創新,但前提是一定要根據學科特點,切合實際﹔不能隻增分量不顧質量,更不能標新立異、矯枉過正。

還是舉例來說。選考題裡第(1)小題是多項選擇題:根據文本內容,選擇分析鑒賞最恰當的兩項——這是后來增設的,本來沒有這種題型。這當然無可厚非,問題是賦分很不正常,選對還不能得滿分,隻有按照出題人的要求:最對的得3分,其次對的得2分,再次對的得1分,這樣才能得滿5分。難道對錯還能分出高低?這哪裡是做考題,簡直就是做游戲!文學是允許多元解讀的,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而這樣的考試隻能把文學帶進“死胡同”!

不妨拿實題再作具體闡釋。全國Ⅰ卷今年文學類文本閱讀選的是當代作家李銳的短篇小說《鋤》,情節十分簡單:六安爺把土地賣給了煤炭公司,舍不得離開,依然鋤地。五項多選中似乎三項都符合文意。按照文學鑒賞原理,考生隻要選對其中兩項就應該得滿分,因為文學鑒賞是沒有標准答案的,更不能分高低貴賤。然而,出題人要求答D給3分,答B給2分,答E給1分,而且順序不能有錯,否則不給分。筆者覺得這沒有任何科學依據,既不合情也不合理,完全是在瞎折騰。

難怪每年高考下來,語文出現這麼個怪現象:會學的不如會蒙的!長此以往,這無疑對語文學習造成極大的傷害,對語文教學也是個喚不醒的噩夢。

筆者斗膽提個建議:每年命題前,能否請專家教授們對上年的高考題也像考生一樣好好做一遍,深淺,嘗嘗滋味,也許這樣才能有所觸動!

(作者為安徽省無為縣襄安中學教師 趙成昌)

(責編:王藝錠、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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