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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央機關遴選和選調公務員政策的變與不變

2016年08月11日0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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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和職位信息剛剛發布,考生今天開始可以進行報名。

一、參加單位、選拔人數在去年基礎上有較大幅度的增加

此次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共有61個中央機關參加,計劃選拔521名公務員,參加單位和選拔人數,在去年的基礎上均有較大幅度的增加,為歷年之最。其中,公開遴選職位包括處長、副處長、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和科員,共505個;公開選調職位包括副處長和副調研員,共16個。大幅度增加參加單位和選拔人數,說明中央機關將繼續堅持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改革和創新公務員培養選拔工作機制,不斷優化中央機關公務員隊伍來源和經歷結構,努力建設一支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高素質中央機關公務員隊伍,同時,招考人數、規模在去年的基礎上有較大幅度的增加,為在基層踏實工作的優秀才俊提供了更多到中央機關工作的機會,讓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基層公務員有了很大的上升的空間,這將進一步激發他們干事創業的熱情和活力。

二、今年筆試的考卷分類與去年相比出現較大的變化

筆試仍然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統一組織,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但今年筆試的考卷分類,與去年相比有較大的調整。去年以前,分為A、B、C三類;今年隻有A、B兩類,其中處級公開遴選職位和公開選調職位考案例分析與對策性論文一科(A類),主任科員以下公開遴選職位考案例分析一科(B類)。也就是說,去年之前,處級公開遴選職位和公開選調職位分別考不同的試題(A卷、B卷),今年將二者合二為一了(A卷);去年之前,主任科員以下公開遴選職位考的是C卷,今年稱為B卷了。針對這種變化,考生在復習時需要注意去年的考卷稱謂與今年不一樣,今年考B卷的考生,也就是主任科員以下公開遴選職位的考生,查閱、參考去年的試卷時要看C卷;今年考A卷的考生,也就是處級公開遴選職位和公開選調職位的考生,查閱、參考去年的試卷時要同時看A、B卷。

三、今年遴選、選調工作的政策、制度和要求與去年基本一致

2016年公告指出,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是“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公務員法、《公務員調任規定(試行)》和《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有關規定”。這說明,在考試政策、制度方面,今年基本上延續了去年的相關規定,這是組織考試的指導思想,考生需要對此有明確的認識。同時,在工作要求方面強調,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遴選或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考察,強化廉政情況考察。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各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或選調資格。以上這些都是考試組織工作的重要依據,考生對此需要有全面和明確的認識。

四、今年遴選、選調的層次職位、報名范圍和資格條件與去年完全一致

今年公開遴選的職位和去年一樣,仍然包括處長、副處長、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和科員5個層次;公開遴選職位分為兩類,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條件的公務員,二是專門面向符合條件的選調生。

公開遴選的報名范圍和資格條件也與去年完全相同。今年,中央機關遴選公務員,仍然在招考思路上突出面向基層的政策導向,更加重視公務員在基層工作的經歷和實踐,從而鼓勵更多的年輕公務員到基層一線鍛煉成長,為以后的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需要注意把握遴選報考條件。

今年公開選調的職位和去年一樣,仍然包括調研員、副處長和副調研員。

公開選調的報名范圍和資格條件也與去年完全相同。今年仍然面向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選調部門涉及黨委、政府、群團等機關,有的是直接聯系服務企業事業單位的部門,選調職位主要是一些需要具備相關行業工作經歷以及專業性較強、機關內比較急需而一時又難以培養的職位。

五、今年各層次職位的選拔方式與去年完全一致

一是各職位的報名人數與擬遴選或選調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於5:1。低於5:1的,經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予以取消,允許該職位報名人員改報其他職位。

二是考試採取分級分類的方式,分為筆試和面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遴選或選調職位的比例一般為5: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各部門經與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協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於3:1。

三是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各佔50%確定考試綜合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筆試、面試成績和考試綜合成績應當及時通知本人。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與遴選或選調職位的比例一般為2:1,對於數量在2人以上的遴選職位,可適當降低差額考察比例,但不得低於1.5:1。

四是各部門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集體討論決定擬任職人員。凡遴選或選調職位的面試人選達到規定比例的,該職位原則上不得空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空缺職位的,須書面說明情況並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

五是各部門不得擅自終止遴選或選調程序。考生自願放棄遴選或選調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放棄資格的,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來源:中公教育

 

(責編:林露、賀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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