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孩子野泳溺水,要禁更要“引”
人民網北京7月19日電(王藝錠)13日下午,大連市金州區金州水源地下游大壩附近,4個男孩下水野浴,結果一同失聯。隨后遺體被找到,4名男孩均溺亡,最大的上初一,其他幾個都還在上小學。
今年入夏以來,全國已經發生了幾十起公開報道的孩童溺水事件。因野泳而引發的溺亡已經成為了孩子暑期的“頭號殺手”。
記者觀察:農村地區更易發生溺水事故
每年暑假都是孩童溺亡事件的高發期,據國家衛計委和公安部的一項不完全統計顯示,我國每年有近5萬名0-14歲兒童死於意外傷害,其中因溺水身亡的兒童高達2萬名。
記者整理發現,孩子溺水事故的發生有一定的規律性,從時間上看,多發生於節假日、暑期以及閑暇時間﹔從地點來看,多發生在農村無人看管、疏於看管的水渠、水庫、水池等水域﹔年齡結構大都在小學生和初中生群體中,留守兒童為溺水事故的高發群體。
7月5日,遼寧朝陽市龍城區召都巴鎮尹杖子村,一名少年疑似野浴時在村中一個水塘溺水身亡﹔6月30日,廣西全州半邊街一15歲男孩下河洗澡,不幸溺亡﹔6月22日下午3時許,在安徽宿州埇橋區褚蘭鎮馮樓村,兩名小男孩溺水身亡,其中一名男孩是為了搭救溺水的同伴,被拽下水……
一條條鮮活的生命,就這樣消逝在冰冷的河水裡。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首席專家、研究員孫雲曉表示,孩子的天性都是好動的,夏天天氣炎熱,難免喜歡游泳、玩水,而農村和城鄉結合部往往缺乏泳池等設施,水庫、河,湖則相對較多,加上不少家長外出打工,無暇看管孩子,假期空余時間多,孩子瞞著家人結對去野泳的現象非常普遍,由於不了解水庫、河流的地勢情況及無成人看護,危險往往容易不期而至。
教育部門:多地展開專項督查行動
逝去的生命無法挽回,如何加強防范,將危險扼殺於無形,其實,教育部門這些年沒少操心。
教育部有關司局在今年暑期前《致全國中小學生家長的一封信》中,號召家長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等“六不”要求。
7月12日,教育部官方微博@微言教育盤點了兒童暑假五大安全隱患,並提供預防方法,其中第一條就談到溺水事故。
各地也將預防學生溺水工作作為當前中小學安全工作的重點,採取多項措施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嚴防學生溺水事故。
7月13日,河南省三部門聯合發出緊急通知,將啟動預防中小學生溺水工作督查,全力排查整改重點水域的安全隱患。督查內容包括:是否建立了預防學生溺水聯動工作機制﹔是否開展了預防中小學生溺水課程教育及專題教育﹔水庫、河道、水渠、渡口等危險水域是否配備防護、救生設施,是否建立日常巡查巡防措施等。
近日,江蘇省教育廳安穩處相關負責人表示,隨著暑期汛期的到來,省教育廳通過印發《告家長書》、家訪、家長會等多種形式,給每位學生及家長發布預防溺水安全提示,嚴防學生溺水傷亡事故的發生。
6月21日,西安市教育局發布緊急通知,要求各區縣教育局、各級各類學校把預防學生溺水工作作為本學期末一項重要工作,嚴格落實一把手責任制。各區縣教育局分管領導帶隊,挑選西安市校園安全工作專家組成的督導檢查組將開展預防學生溺水專項督導檢查。
7月13日,張家界市慈利縣苗市鎮政府召開緊急會議,要求各村建立巡查制度,在重點時段、重點區域,組織人員加強巡查和勸阻,嚴防孩子因缺乏家長看護而到河邊嬉水、游泳導致溺亡的情況發生。
從部委到基層村委會,一層層的教育、督查、嚴防還是沒能阻止意外一次次地降臨,杜絕野泳溺水,到底應該怎麼做?
專家支招:要禁更要“引”
江蘇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處長馬斌認為,預防和避免兒童溺水的悲劇發生,學校、家長和社會共同參與、協同配合很重要。學校要加大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課程中可增加如何防止溺水的常識和急救知識,有條件的學校可進行演練﹔而家長作為孩子的第一監護人,一定要承擔起監護責任,多帶孩子到環境熟悉的水域玩水,滿足孩子游泳戲水的需求,並對孩子進行生命教育,養成他們遠離危險的意識﹔社會對防止孩童溺水也有著共同的責任和義務,政府部門應盡可能給學生提供多樣化、健康的游泳場所,危險水域要有警示牌,看到孩童在危險水域戲水應該主動提醒、制止。“也可以請電信、郵電部門定期給孩子家長發送公共信息,讓家長每天提醒孩子注意暑假安全,防止溺水。”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首席專家孫雲曉指出,防止孩子外出野泳要像“大禹治水”,要引導,而不是完全禁止。最好的辦法就是相關部門聯合採取措施,在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修建一些游泳池,或者把河流的某一部分劃出安全區,組織專人保護,加以引導,讓孩子有安全的地方可以游泳,達到鍛煉的目的。“光是禁止沒有用,還是有不少孩子會觸犯禁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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