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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況用繁體  遵守規范用簡體

繁體字和簡化字可以混搭嗎?

謝  丹
2016年07月09日08:14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小字號

  近日,山東大學在今年碩士學位証書上將其辦學宗旨“為天下儲人材,為國家圖富強”的簡體和繁體版混用一事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另有媒體報道,太原市的李先生還專程到山西晚報社,為狄仁杰“正名”,呼吁把這位唐代名臣名字中的“杰”恢復成繁體字的“傑”。我國大陸以1964年公告、1986年修訂的《簡化字總表》為國家用字標准。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繁體字也有其使用意義。當代人在“用簡”的同時,也應當“識繁”,規范使用,避免出現混亂。

  老字號用繁體:歷史厚重感

  繁體字歷史悠久,使用廣泛,從古代的竹簡、石碑,到民國的報紙、路牌,到今天的名勝古跡、老字號商標,都有繁體字的蹤影。在某些特定場合下,繁體字既能體現我國厚重的歷史文化,也能滿足百姓對傳統習慣的特殊情感。

  廈門大學人文學院中文系特聘教授黃鳴奮說:“繁體字在我國已經使用了數千年之久,對傳統文化的建構與傳播貢獻不菲,至今在海外華人中仍然有相當數量的使用者。雖然它筆劃較多、書寫較慢,但在保存傳統文化的意蘊和增加文明認同方面具有獨特作用。”

  現在,使用繁體字最多的地方當屬老字號商標。北京的“東來順”、長沙的“楊裕興”、上海的“老鳳祥”……這些不僅在當地家喻戶曉、在全國也聲名遠揚的老字號都堅持沿用繁體商標。這些繁體商標不僅是一種招牌,更是一種底蘊,還是一種情懷,它承載著的是品牌的成長史和消費者關於品牌的記憶。一位“老成都”這樣說:“‘龍抄手’‘賴湯圓’‘鐘水餃’這些老字號不管過去多少年,都還是一樣的繁體商標,一樣的熟悉招牌,一樣的鮮香味道,對成都人來說就是他們生活的一部分,是他們從小到大的回憶。”

  中國書法用繁體:藝術形式美

  在中國書法中,一般以繁體字為表現形式。繁體字帶著一種古韻,用毛筆寫出來,則更顯得古朴典雅,意蘊悠長。

  華東師范大學社會語言學教授李明潔認為,文字除了是交際的符號,也是審美的符號。漢字在發展歷程中,形成了以書法為代表的藝術范式和審美范式。因此,在與審美相關的領域,如書法、匾額乃至當代的廣告等形式中出現繁體字皆是符合審美規律的。

  北京語言大學教授、中國書法篆刻研究所所長朱天署介紹說,他在書法篆刻創作中全部使用繁體字,在給留學生講授書法時,也要求學生按照傳統的中國書法形式,使用繁體字書寫。“現在大家都寫簡體字,但在書法創作和教育中,我們一直使用繁體字,這樣能夠增加外國漢語學習者對漢字的深入理解。書法藝術承載著豐富的中國文化,需要在學習和使用繁體字中體會其豐富內涵”。朱天署如是說。

  用簡識繁 切勿混搭

  雖然繁體字對於歷史傳承、文化交流和文明認同有特殊意義,但作為現代人的我們,還是應該遵守國家規定的用字標准,使用規范的簡化字。在“用簡”的同時,盡量做到 “識繁”。弄明白哪些情況下可以選擇使用繁體字,切勿因繁簡混搭而貽笑大方。

  李明潔認為:現代人在使用繁體字時最應注意的問題是“繁簡混雜”和“繁簡不當”。在諸如法律、文書等正式文本中,應該全部使用國家通用文字,即簡化字,不應繁簡混雜。同時,“繁簡不當”現象目前也比較常見,比如“皇后”的“后”本沒有繁體,但經常有人在書寫繁體時將其寫作“後”,這其實是不正確的。

  山西省太原市桃園南路的一面唐詩牆曾引起眾人關注,因為上面的繁體字錯用達30余處。如李白《秋浦歌》中的“白發三千丈”一句,“髪”字錯用為“發”﹔王維《春中田園作》中的“舊人看新歴”一句,“曆”字錯用為“歴”﹔王翰《涼州詞》中的“古來徵戰幾人回”一句,“征”字錯用為“徵”……在使用繁體字的時候若像這樣不合規范,繁簡混搭,折射出的是書寫者文化素養的欠缺。

  繁簡本是同根生,風韻各不同。作為現代人,我們應該以“識繁用簡”為標准,規范使用祖先留給我們的這份優秀而厚重的文化遺產——漢字。

(責編:張帆、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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