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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門:學校要實行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

2016年06月24日12:21 | 來源:人民網-教育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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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6月24日電(記者申寧)日前,國務院食品安全辦、中央綜治辦、教育部、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聯合下發意見,要求進一步加強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工作。

《意見》提出,學校要落實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實行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建立健全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每個崗位的安全職責,層層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要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機構,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強化從業人員培訓,嚴格落實原料採購、加工制作、清洗消毒、成品分裝和配送運輸等關鍵環節的控制要求。校園周邊食品經營者要持証經營,依法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把控食品採購關口,嚴格規范加工制作行為,定期開展食品安全自查。校園周邊家庭托餐經營者要經基層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許可或備案、登記后方可經營,嚴格執行原料採購和加工制作要求,定期開展食品安全自查。

《意見》要求,學校要將食品安全、營養和節約食物納入健康教育內容。通過宣傳欄、宣傳冊等,定期向學生傳遞食品安全、營養等信息,推動學生形成健康的飲食習慣,拒絕食用高油、高鹽、高糖食品。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學校開展食品安全教育。

《意見》要求,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依法依規對學生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校園周邊小食品商店、小餐飲、家庭托餐等進行許可或備案、登記,將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者全部納入監督管理范圍,實行監管全覆蓋。每年春秋季開學后對學生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校園周邊食品經營者開展專項檢查。對學生食堂和校園周邊餐飲服務提供者,重點檢查原料採購、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用水衛生等是否符合規定。地方各級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要綜合運用數字城管等手段和方式,提高對學生上學、放學重點時段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快速發現、快速處置能力,嚴查校園周邊食品無証攤販。

《意見》強調,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嚴厲查處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者無証經營、售賣和使用來源不明、“三無”(無廠名、無廠址、無生產日期)、無中文標識、超過保質期限、腐敗變質等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常溫存放冷藏冷凍食品等違法行為。

(責編:林露、賀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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