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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改革中央高校預算撥款制度 重構項目支出體系

2015年11月25日19:34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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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兩部門改革中央高校預算撥款制度 重構項目支出體系

  中新網11月25日電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教育部日前聯合印發關於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預算撥款制度的通知,該通知旨在統籌考慮中央高校各項功能,完善基本支出體系,更好支持中央高校日常運轉。同時,通知提出,重構中央高校預算撥款制度項目支出體系,區分不同情況,採取調整、歸並、保留等方式,加大整合力度,進一步優化項目設置。

  通知提出,改進資金分配和管理方式,突出公平公正,強化政策和績效導向,增強中央高校按照規定統籌安排使用資金的能力,促進中央高校內涵式發展,著力提高辦學質量和水平。

  同時要求,今后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結合中央高校改革發展面臨的新形勢,適時對項目設置、分配管理方式等進行調整完善。

  通知提出,完善中央高校預算撥款制度基本支出體系,要求在現行生均定額體系的基礎上,逐步建立中央高校本科生均定額撥款總額相對穩定機制:

  ——以2—3年為一周期,保持周期內每所中央高校本科生均定額撥款總額的基本穩定﹔

  ——上一周期結束后,根據招生規模、辦學成本等因素,重新核定下一周期各中央高校本科生均定額撥款總額,並根據中央財力狀況等情況適時調整本科生均定額撥款標准,引導中央高校合理調整招生規模和學科專業結構。

  ——逐步完善研究生生均定額撥款制度,繼續對西部地區中央高校和小規模特色中央高校等給予適當傾斜。同時,將中央高校學生獎助經費由項目支出轉列基本支出。

  此外,通知提出,重構中央高校預算撥款制度項目支出體系,新的項目支出體系包括以下六項內容: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資金。由現行中央高校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資金、附屬中小學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專項資金、中央高校發展長效機制補助資金整合而成,支持中央高校及附屬中小學改善基本辦學條件。用於校舍維修改造、儀器設備購置、建設項目的輔助設施和配套工程等方面。主要根據辦學條件等因素分配,實行項目管理方式。

  ——中央高校教育教學改革專項資金。由現行本科教學工程、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專項資金整合而成,支持中央高校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高教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進一步擴充支持內容,統籌支持本專科生和研究生、教師和學生、課內和課外教育教學活動,用於教育教學模式改革、創新創業教育等方面。主要根據教育教學改革等相關因素分配,由中央高校按照規定統籌使用。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延續項目,對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活動進行穩定支持。用於中央高校開展自主選題科學研究,按照現行方式分配和管理。

  ——中央高校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學科)和特色發展引導專項資金。在“985工程”、“211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特色重點學科項目、“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以及促進內涵式發展資金等基礎上整合而成,引導中央高校加快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以及特色發展,提高辦學質量和創新能力。用於學科建設、人才隊伍建設、協同創新中心建設、國際交流合作等方面。主要根據學科水平、辦學特色、協同創新成效等因素分配,實行項目管理方式。

  ——中央高校捐贈配比專項資金。延續項目,引導和激勵中央高校拓寬資金來源渠道,健全多元化籌資機制。按照政策對中央高校接受的社會捐贈收入進行配比,由中央高校按照規定統籌使用。

  ——中央高校管理改革等績效撥款。延續項目,引導中央高校深化改革、加強管理。主要根據管理改革等相關因素分配,由中央高校按照規定統籌使用。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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