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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規定步行單程超30分鐘 學生可納入校車服務保障

2015年11月24日09:07 | 來源:中國教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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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新疆規定步行單程超30分鐘 學生可納入校車服務保障

  本報烏魯木齊11月23日訊(記者 蔣夫爾)記者今天獲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校車服務方案》日前出台。《方案》明確規定,在全自治區范圍內,不能通過公交客運上下學,或者上下學步行時間單程超過30分鐘的中小學生、幼兒,可以納入校車服務保障對象。據了解,新疆將逐步使用符合國標的校車,現已使用的非標准學生用車將逐步退出。

  新疆規定,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和學前教育公辦學校一般不使用校車。小學低年級學生和幼兒乘坐公交車上下學的,應由家長或監護人陪護。依法設立的民辦學校、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和學前教育公辦學校可以根據接送學生上下學需要配備校車。

  《方案》提出,在農村地區,屬於非寄宿制學校學生上下學步行時間單程不超過30分鐘的,應鼓勵學生步行上下學。小學低年級學生、幼兒步行上下學應由家長或監護人接送。不能通過公交客運上下學,或者步行時間單程超過30分鐘的中小學生、幼兒,可以納入校車服務保障對象。

(來源:中國教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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