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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化運作:“拳頭”合力提升競爭力

2015年11月24日09:07 | 來源:中國教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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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集團化運作:“拳頭”合力提升競爭力

  ■本報記者 董少校

  組建教育集團近年成為推動區域教育發展的新模式,同時也面臨諸多問題:成員學校的關系是“大魚吃小魚”還是“並肩作兄弟”?教育行政部門該對不同學校的“聯姻”有何作為?如何面對優質校師資單向流到薄弱校的不對等現象?這些考驗著政府和學校的智慧。

  “師資交流不只是核心校單向輸出教師,薄弱校也會派出等數額、同學科的教師到核心校跟教,從而實現雙向交流、優質資源共享。”在近日舉行的上海市楊浦區集團化辦學十周年工作推進會上,控江二村小學教育集團理事長卞賢俊說。

  從2005年開始,楊浦借鑒現代企業管理學中的集團化概念,提出小學教育集團化辦學的構想,先后成立以打虎山路第一小學、楊浦小學、控江二村小學、上海理工大學附屬小學為核心校的4個小學教育集團,擴大優質教育資源的覆蓋面,有效破解了區域基礎教育優質均衡的難題。

  集團運作模式可以自由選擇

  一所“名校”加幾所普通校乃至薄弱校構成小學集團,校與校之間是什麼關系?楊浦區的4個教育集團因地制宜,採用兩種辦學模式,即聯盟型和緊密型。

  聯盟型的特征是,幾所公辦學校組成非事業法人、非企業法人、非社團法人的教育發展聯盟體,名校作為核心成員,對其他成員學校的辦學理念、管理模式具有影響力,但並不具有決策權。3個教育集團採用這種模式。

  如控二小學教育集團堅持骨干教師交流、校本特色互補、學科教研共建,核心校與其他成員校相互尊重,實現優質資源共享。在師資資源的流動上採用支教、跟教、走教、帶教等方式,迄今已有14位教師在集團內跨校交流,為期3年。

  卞賢俊認為,“聯盟型的集團保証了各成員校的主體地位,在彼此平等的基礎上共享教育資源,實踐証明是一種行之有效的組團模式。”

  而在緊密型發展模式下,教育集團對屬下成員學校的管理決策具有控制權。2009年,打一小學教育集團將組建之初的3所學校合並為一所學校,包括打一小學、民辦打一外國語小學、曹路打一小學,人、財、物、事由集團理事會統籌調配管理,打一小學校長卞鬆泉任集團理事長。

  兩種集團化辦學的模式並非截然分開,隨著同濟小學、楊教院實驗小學加入打一小學教育集團,該集團也具有了部分聯盟型的性質。4個教育集團各自發揮不同辦學模式的優勢,名校與名校長的影響力輻射開來,形成規模效應,以往的薄弱校逐漸成為受到老百姓認可的好學校。

  教育部門為集團化引路護航

  近年來,楊浦區教育局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引導扶助教育集團發展,讓集團化辦學策略成為促進區域教育均衡發展的助推器。2009年,楊浦區教育局頒布《關於進一步深化小學教育集團發展的實施意見》,提出完善小學集團理事會管理機制、集團內教師流動機制、集團各項激勵機制,設立集團專項工作經費與獎勵經費,為小學集團深化發展提供政策保障。

  楊浦每年下撥各教育集團工作經費7萬元,用於集團管理、課題研究、教師培訓、集團文化活動等。對核心校配送到成員校進行跨校連聘的教師,發放超工作量津貼,每人每月500元,由用人單位在缺編工資中列支。對理事長的集團工作進行年度考核,優秀者年終一次性獎勵5萬元,良好者獎勵2萬元。

  由於不同教育集團、不同成員學校辦學基礎各不相同,楊浦區推行項目驅動制,引導鼓勵各學校錯位發展。例如在“課程建設項目”中,各集團分別制定方案,建立集團內跨校合作團隊,聯合攻堅,從而帶動所有成員校課程建設水平的提高。

  “通過考核機制和經費上的支持,教育集團的辦學積極性被調動起來,確保了核心校教育管理思想的輸出、師資的輸出。”楊浦區教育局局長邵志勇說。

  楊浦區還在區域層面建立理事長例會制,區教育局領導、相關業務科室、集團理事長參加,每學期制定計劃,階段回顧項目推進情況。教育行政部門不越位、不缺位,通過一系列制度的安排,為集團化辦學引路護航。

  多樣聯盟為的是改革創新

  經過10年發展,楊浦區4個小學教育集團包含20所學校,共有1.2萬名學生,佔全區小學生總數的40%。近日,楊浦區舉行集團化辦學十周年工作推進會,提出在義務教育階段全面實行集團化辦學,新成立3個教育集團,首次從小學擴展到九年一貫制學校。

  楊浦提出,接下來集團化辦學將擴容和深化,嘗試多種模式的教育組團發展,如新優質學校集團、與高校合作辦學集團、學段銜接集團等。

  邵志勇介紹,目前楊浦區東、西、中部均有教育集團,而南、北部尚未組建教育集團,未來3年將實現在地理位置上區域集團化辦學全覆蓋,並在初中學段探索集團化辦學。到2017年,楊浦區70%以上的小學進入集團,集團學生數佔比超過80%,進入集團的初中學校數佔比達到40%。

  一批推進集團化辦學的保障政策也將實施。如在新教師引進機制上,探索由集團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招聘的模式,由核心校統一培訓后安排至各成員校,並在招聘名額方面給予政策傾斜。在師資柔性流動機制上,探索與骨干教師評審、教師職稱評審對接的激勵機制,進一步調動教師的流動積極性。

  “集團化辦學不應是行政工作的簡單落實,而是基於實証研究支持的科學推進﹔不應只是辦學形式上的變化發展,而是基於真問題的機制體制的改革創新,最終的落腳點在於區域教育均衡發展。”邵志勇說。

(來源:中國教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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