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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农业大学校团委的一纸禁令,让该校学生登山团体——峰云社处于尴尬的位置。据悉,峰云社2013年攀登雪宝顶“双线”活动刚刚启动,原计划在经过为期20天的攀登拓展训练后,向雪宝顶发起冲击,校方称出于安全考虑,发文禁止组队进行雪山攀登活动。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出于对自身极限的挑战,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登山运动中,商界名人王石就是其中杰出代表。一纸禁令让人大跌眼镜,到底是要安全还是要挑战?同为大学生登山社团的北大山鹰社曾发生过山难事故,但也未听说过校方据此取缔的消息。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大学生对极限的挑战?又如何看待中国农业大学团委这一纸禁令?
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刘思敏
广东省社科院旅游研究所总规划师 陈南江
广东决策研究院旅游产业中心主任 李铭建
禁令能否成免责声明?
主持人:如何看待此次中国农大校团委“出于安全考虑”禁止峰云社组织攀登雪山的禁令?它反映出的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
刘思敏:如果农大团委不问青红皂白就喊停,这本身就是一个“懒政”行为。学校为了它管理上的方便,粗暴地干涉了登山社的发展,这跟成立登山社的初衷是相违背的,不利于学生社团的发展,也不利于学生的自我提高。既然学校允许成立登山社,如果不登山不就叶公好龙了吗?当然,我们也要考虑到,允许登山并不是允许登所有的山,想登什么山就登什么山,肯定需要评估。如果学生不顾实际情况,不顾自己的专业水准,盲目去设定一个挑战的目标,一旦出现危险或损失,谁来负责?
李铭建:校方对于学生安全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相当于一个监护人的角色,所以有权利对学生的危险行为采取禁令,这无须异议。大家感觉不舒服的是校方能否采取更柔和的沟通和引导方式。不要让这一纸禁令看着像个甩手掌柜的免责声明。
陈南江:学生社团要接受学校领导,学校对于社团有管理的职能。这种管理职能的指导思想是在注意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提高素质。从一般意义上来讲,大学生已经过了十八岁,属于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负有责任。如果说过程中出现了风险,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学校是没有任何责任的,责任在峰云社组织身上。但是学校之所以会禁止他们去登山,是因为在现实社会中,有些学生家长在学生出了意外之后,要求学校承担责任、赔偿,弄得学校非常头大。从禁止通知来看,校方不只是针对这次雪宝顶的登山活动,而是不准他们以后再去登山。所以在校方看来,不是雪宝顶危险性大不大的问题,而是所以山都具有危险性,这种想法就是错误的。北大山鹰社已经征服了八千米以上的山,而雪宝顶才五千多米。我觉得这个问题的根源在于学校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学生不要以学校社团的名义来登山,给他们造成困扰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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